根据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收回和注销江西和强实业有限公司10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安府办字【2021】37号)文件要求,需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用地面积 |
备注 |
1 |
安义国用(2007)第10616号 |
江西和强实业有限公司 |
凤凰山工业园区凤凰西路以东、凤凰大道以南、引凤路以西 |
100亩 |
|
联系地址:安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91-83456090
公告单位:安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