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土资党组发[2008]13 号
关于余丽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股 (室),局属各单位、分局、大队、基层中心所:
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局职数审核同意,决定:
余丽华同志任安义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管理股副股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任职 余丽华 通知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
安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2日印发
共印15份
| 安义县人民政府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 A23150-0501-2009-0001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安义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股 | 生成日期: | 2018-05-18 |
文件编号: | 安国土党组发[2008]13号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安国土资党组发[2008]13 号
关于余丽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股 (室),局属各单位、分局、大队、基层中心所:
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局职数审核同意,决定:
余丽华同志任安义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管理股副股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任职 余丽华 通知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
安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2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