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申请,2024年3月7日,以下放射诊疗机构经审核,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给以批准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现对以下放射诊疗机构进行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地址 |
许可证号 |
批准时间 |
事 项 |
1 |
安义詹媛媛口腔诊所 |
詹媛媛 |
安义县龙津镇前进路669号 |
安卫放射字(2024)第02号 |
2024年3月 |
医用诊疗X射线(口腔CT机)新发证 |
2 |
安义斋香口腔诊所 |
乐斋香 |
安义县龙津镇前进路110号 |
安卫放射字(2024)第01号 |
2024年3月 |
医用诊疗X射线(口腔CT机)新发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