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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YX-0205-2023-001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安义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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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义县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的通知(审议稿)》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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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文明养犬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我县文明城、卫生城创建,草拟了《关于调整安义县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的请示(审议稿)》,现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将相关情况作个说明。

一、背景依据

2021年4月27日,南昌市文明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新划定南昌市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的通知》。目前,安义县养犬重点管理区是2016年划定的,远不能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根据《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本市市区和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以及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规划区为重点管理区,具体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调整”的规定,结合安义县实际,特提请对我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二、主要内容

对安义县养犬管理重点区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范围如下:

西北起:安义县苗圃,沿北外环、锦绣大道、引凤路、东部铝材城、北潦河、龙安大道、龙安大道市民公园、354国道(魁星路)、鼎兴路、桥南路、滨河大道、浮桥、金碧水岸小区、南门路、西护城河、西门巷路、建设西路口、北潦堰、至安义县苗圃围合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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