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厅机关各有关部门、厅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13日
全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业农村部有关部署,推动我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农业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农产品品质持续提升,农业品牌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质高效新品种,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产品基地100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6000个以上;加快建立“赣鄱正品”品牌体系,打造全国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5个,培育“赣鄱正品”子品牌300个以上;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取得积极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品种培优
1.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开展全省农业种质资源全面普查,推动建设江西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江西省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新改建一批种质资源库(圃、场、区)、原生境保护区(点)。(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以下责任分工均有涉及,不再列出;厅种业管理处、渔业渔政局、科教处)
2.加强种业技术研发攻关。加强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改善基地科研设施条件,打造江西现代种业研发加速器和创新拓展区。围绕推进优质稻、蔬菜、畜牧、水产等我省优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精准育种技术及突破性育种材料创制、重大新品种培育、良种高效繁育等攻关,力争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高效、优质绿色突破性作物品种(不育系)和生产性能好、肉质优、抗病强、繁殖力高的畜禽水产品种(系)。(责任单位:厅种业管理处、渔业渔政局、科教处)
3.提升良繁基地建设水平。按照“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信息化、标准化”要求,提升国家杂交水稻制种大县、区域性良繁基地的制繁种水平,认定建设一批省级农作物良繁基地。巩固提升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推进抚州白羽肉鸡繁育基地建设,扶持地方畜禽原良种场发展,扩大优质种群规模,增强供种能力。实施水产原良种场改造提升行动,巩固提升瑞昌四大家鱼、婺源荷包红鲤、兴国红鲤和彭泽鲫等国家级原良种场,改扩建一批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责任单位:厅种业管理处、渔业渔政局)
(二)加快推进品质提升
4.推广优良品种。推广一批品质好、产量稳的优质稻品种,示范一批籼粳杂交稻、再生稻和晚稻早种品种,不断优化水稻品种结构。推广双低油菜、优质早熟柑橘、特色茶叶、专用设施蔬菜、道地药材等优新品种,加快禽类、生猪、奶牛、水产等良种推广,提高主导品种集聚度。(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局、种业管理处)
5.集成推广绿色技术模式。加强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研究和农机装备的研发、推广与应用,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农田、果茶园宜机化改造,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和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责任单位: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种植业管理处、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处)
6.净化农业产地环境。针对不同区域土壤退化或耕地受污染现状,以改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耕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为主线,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推动落实以农艺调控措施为主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以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措施;提高土壤地力,以清洁的产地环境生产优质的农产品。(责任单位:厅科技教育处、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处)
7.推广绿色投入品。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加快推广生物有机肥、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高效叶面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等绿色投入品,推广粘虫板、杀虫灯、性诱剂等病虫绿色防控技术产品。推广安全绿色兽药,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局)
(三)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
8.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实施稻米、蔬菜、果业、畜牧、渔业等农业产业发展标准提升工程,构建涵盖产前、产中、产后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组织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300项,推进农业标准实用化,实现标准制定与生产需求紧密衔接。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中推行“三上墙”和“三到户”。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十四五”时期创建部级示范场20家以上。(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局、种植业处)
9.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加快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设,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设区市全覆盖,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500家以上。健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生资配送、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带动大规模标准化生产。(责任单位: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乡村产业发展处)
10.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拉动。拓展农产品初加工,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建成若干个全国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8个设区市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支持龙头企业新(扩)建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责任单位: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市场与涉外处)
11.重点区域先行示范促动。充分发挥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示范引领作用,率先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打造一批示范典型样板。(责任单位:厅发展规划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四)加快推进品牌打造
12.健全品牌管理体系。开展“赣鄱正品”全域品牌创建,建立“赣鄱正品”标准体系、管理体系、发展体系、运营体系,培育“赣鄱正品”子品牌300个。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加强农业品牌认证、监管、保护、退出各环节的规范与管理,提升农业品牌公信力。鼓励自主创新、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企业品牌。(责任单位:厅市场与涉外处)
13.强化品牌营销。挖掘品牌内涵,培育品牌文化,以各类农产品展会、节庆活动为载体,促进产销对接,持续放大赣南脐橙、南丰蜜橘、“四绿一红”茶叶、鄱阳湖水产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效应,提升“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影响力。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培育“7 2”稻米、特色柚、赣南蔬菜、地方特色鸡等一批“品种优、品质好、品牌强”的特色农产品。借助大数据、电子商务、新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央视和多渠道广告宣传,促进农产品精准营销。(责任单位:厅市场与涉外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局)
(五)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
14.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依法实施农业投入品登记许可,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建立农药、兽用处方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购销台账。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局)
15.推行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管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范围。积极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进一步落实基层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农产品追溯体系,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覆盖面。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搭建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建立农产品大数据分析预警机制,推进智慧抽检、智慧监管、阳光农安,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名单制度,落实风险评估和风险提示制度,健全信用体系。推进生产标准化、监管智慧化、特征标识化、产品身份化。(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16.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查处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超标使用,有效破解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问题,遏制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执法监督处)
(六)强化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
17.推动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建设。贯彻落实部省共建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合作框架协议精神,推动绿色有机特色产业全面发展、产品质量全面提高、生产环境全面改善、产品品牌全面提升、质量监管全面加强,计划5年内将江西建设成为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18.加强农产品认证(登记)。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以及名特优新农产品,强化农产品认证和监管,稳步扩大认证规模,严格淘汰退出机制。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产品基地100个,全省累计认证登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6000个。(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19.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信息化管理,指导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提升合格证含金量,提高带证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实现合格证制度与已有监管措施的融合推进,探索开证主体信用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20.加强组织推动。强化统筹协调,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省农业农村厅成立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协调指导组(名单见附件),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指导机构,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工作,组织重点区域先行示范所在县(市、区)打造一批示范典型样板。重点区域先行示范的所在县(市、区)应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小组,加强协调,聚合力量,推进落实。
21.强化政策支持。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农业绿色发展、乡村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种养业良种繁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项目资金,加大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实施区域倾斜。强化金融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扩大信贷规模。
22.强化制度构建。指导重点区域先行示范所在县(市、区)成立农业生产“三品一标”专家顾问团,加强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完善考核制度,将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23.强化法治保障。加快推动标准化生产、产地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打击使用禁用投入品、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破坏农业资源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24.强化宣传引导。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利用农产品交易会等平台,扩大展示推介。及时总结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三品一标”生产的良好氛围。
附件:厅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协调指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
厅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协调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路文革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 吴登飞 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谢连根 厅执法监督处处长
孔德煌 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徐 杰 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处长
李上海 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
黄图强 厅市场与涉外处处长
黄 文 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刘晓斌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
刘国昕 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
刘 亮 厅畜牧兽医局局长
张金保 厅渔业渔政局局长
康 茹 厅种业管理处处长
周欢胜 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处长
贺中朝 厅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处处长
协调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厅发展规划处,负责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相关统筹、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