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422244,电子邮箱:anyixinxi@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1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62号)等文件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手段,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我县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各类基础信息。2021年全县41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00余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政策等信息,及时更新机构设置信息和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发布“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等规划类信息;统计公报、进度数据、普查数据等统计类信息;财政预决算、部门项目、政府采购等财政类信息;重大项目、人事任免、考录招聘等信息。通过“安义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32条。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点围绕各项政策法规、重大政策措施,通过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通过征集调查、在线访谈、民声通道等互动交流栏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0篇。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全县中心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五型政府建设”“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18个专题,开设“环境保护”“教育信息”“稳岗就业”“脱贫攻坚”“社会救助”等专栏,集中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和工作实施情况,积极服务保障社会民生。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再梳理,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做好标准目录所列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方便公众进行信息查阅。
(二)规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1年,我县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规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充分保障了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网络申请0件、信函申请9件,均已依法依规按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7件、其他答复2件。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我县按照上级要求,由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新《条例》修订了《安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聘请第三方公司对网站信息定期巡查,有效减少错别字和表述不当问题。出台了《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安义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21〕83号),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一是完善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通过不断改造升级,搭建起一体化政务公开综合平台,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公开,切实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根据省、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对全县政府系统政务APP、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以及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优化备案制度,对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情况、变动进行及时登记。为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县政府办定期对全县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及发布内容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五)不断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坚持日常巡检、专项抽查、全面普查。二是切实强化监管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正确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督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全县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等领域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评估,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2021年,我县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84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54
|
||
行政强制
|
6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67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广、不够深,政策解读方式方法还不够多样化等等。
2022年,我县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继续按照国家、省、市的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不断补齐工作短板,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严格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围绕社会热点、群众关注焦点问题,重点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解读,增强回应社会关切效果。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工作部署,组织相关单位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基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梳理,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三是进一步增强工作创新能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考核。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扩大对全县从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和范围,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提升专业人员能力水平和业务素养,确保各类政府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同时,不断加大督导考评,通过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切实保障我县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