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府发〔2021〕65号
关于印发《长均乡2021年加强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县露天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禁烧办[2021]1号)文件精神,加强我乡露天禁烧防控工作,持续巩固和改善我乡空气质量,经研究制定了《长均乡2021年加强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露天禁烧管控机制,在我乡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树枝、树叶、杂草、垃圾和其他物料的行为,加强露天禁烧联防联控,实现禁烧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黑一块地”的目标,有效消除消防、交通和环境安全隐患,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露天禁烧工作。
二、实施范围和时段
全乡范围内实行全时段、全区域禁烧,对集镇范围内及南安公路长均段沿线两侧3公里范围内实行严格管控。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露天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长均乡露天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松
副组长:毕顺华、张小云、洪 俊、熊 斯 、傅鹏飞、曹 磊、万 铖、刘回强、戴青峰、熊国庆、朱光庆
成 员: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农业农村办,由洪俊兼任办公室主任。在乡露天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带领下,各村(社区)组织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总网格员,村(社区)干部为分网格长,村(社区)小组长为网格员的三级责任体系,推进本村(社区)露天禁烧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的危害性,让群众主动拒绝和抵制露天焚烧。具体做到“三个一”,即每户农户家中至少要有1张宣传资料,每个自然村至少要有1张宣传标语,每个行政村至少要有1条宣传条幅,同时充分利用村组微信群、宣传栏、小喇叭等形式把露天禁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宣传到村到户到人,使群众充分认识露天焚烧对大气环境的巨大危害,营造“不能烧、不敢烧、不想烧”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健全责任体系
按照“全面覆盖,网络清晰,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要求,明确各村(社区)书记为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网格员为本地段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建立“乡主体、村落实、组巡防、户联防”的禁烧工作机制,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在禁烧集中执法期间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实行“村干部包村组,村组长包户”的包干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露天禁烧责任细化到地人和地块。
(四)及时巡查处置
各村(社区)要组织成立巡查组,深入田间地头,对本辖区内重点时段、重点地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露天焚烧行为,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严防死守,同时做好露天禁烧巡查台账,并对巡查发现和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按照最严标准进行处理,严禁露天焚烧现象。
(五)强化巡查督办
组建由纪委书记曹磊牵头的巡查队伍,成员为杨福、李丽萍、雷文涛、熊凤华、王俊,对我乡重点区域、交通干线及其他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直奔现场、查看台账、实地检查、询问农户等方式,对村(社区)两委露天禁烧宣传工作落实、三级网格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组建禁烧巡查处置队伍,常态化巡查处置等方面开展督察。
四、明确奖惩
各村(社区)要清醒认识当前禁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好露天禁烧工作。
(一)乡督查巡查发现“第1火点”村罚1千元、“第2火点”村罚2千元并对村书记提醒谈话,“第3火点”村罚3千元并对网格员从严从重追责,以后每发现1个火点罚4千元并对网格员从严从重追责,对同一个村(社区)发现2起及以上着火点的,每个火点罚上个火点金额的2倍,并取消所在村及村两委干部评先评优资格;
(二)县督查巡查发现“第1火点”所在村罚3千元并提醒约谈所在村书记,发现“第2火点”所在村罚5千元并对网格员从严从重追责,发现“第3火点”所在村罚1万元并从严追究村书记责任,对同一个村(社区)发现2起及以上着火点的,取消所在村及村两委干部评先评优资格;
(三)省市通报发现露天焚烧火点的,所在村罚1万元并对村书记严肃追责,直接取消所在村村干部评先评优资格。
(四)我乡为大力支持露天禁烧工作,在本年度没有发现火点的村奖励1万元。
附件:长均乡露天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
长均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