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站所、驻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极端干旱天气森林防火相关文件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并指导全乡各村(社区)切实做好高温干旱天气下森林防火工作,以安全稳定的林区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加强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行动,确保全乡林区安全稳定。森林火灾是一种自然灾害,具有很强的突发性、破坏性,是一项重要的抢险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或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迅速出动,快速将山火扑灭,尽力将火灾损失降少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领导成员如下:
指 挥 长:熊新伟 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吴 松 乡政府乡长
副 指 挥 长:毕顺华 乡党委副书记
张小云 乡人大主席
洪 俊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熊 斯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傅鹏飞 乡党委委员
曹 磊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万 铖 乡政府副乡长
刘回强 乡人大副主席
戴青峰 乡司法所长
熊国庆 乡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朱光庆 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王 俊 林业干事
杨复洋 林业干事
皮述裕 林业干事
杨兰平 林业干事
杨绍柏 林业干事
杨西武 乡城管中队长
工作分工:指挥长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司法所长戴青峰负责协调指挥部日常工作;各副指挥长负责蹲村的防火工作。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
三、工作目标
严控森林火灾的发生。当前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要实现“四个确保”:确保以村为单位火灾1次不发生;确保清理枯死松树不引发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森林火灾。同时,要建立乡村组三级“三个确保”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即:确保所有护林员要在岗在位巡山护林;确保林区500米内绝对禁止用火;确保对所有痴、呆、傻、精神病患者、65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小孩落实家人和行政双重监护责任。
四、加强宣传
各村要不断拓展防火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每个村配备一名森林防火宣传员、每个小组敲响一面防火宣传锣,进一步强化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鸣锣告示、板报、微信广泛深入地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并派人员每户散发、张贴森林防火宣传单,在林区重要地段设置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宣传,利用典型案例广泛宣传,确保防火宣传工作不留“死角”。
五、强化措施
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各村要始终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实行“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及林缘范围内吸烟、野炊、玩火等;禁止私自炼山;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边际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秆。
六、压实责任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各村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党政班子成员为森林防火蹲点村主要责任人。各村森林防火突击队在高危火险天气要确保队员手机畅通,人员到位,统一听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接到扑火命令后在规定时间内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参加扑救。
七、科学组织
健全森林火灾应急专业扑救体系。任何单位、村和个人发现山火,应及时逐级向上汇报,说明起火单位、时间、地点、林种和火势等具体情况,该辖区村接火情通报后,要安排好向导,立即深入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并及时向乡防火指挥部汇报。对重大森林火灾或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火灾所在村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按照“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的原则,对村扑火队伍实施支援扑火。
八、严明纪律
严禁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和“关门打火”贻误战机的,一经发现,要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