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均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长均乡党政办公室编制。2019年度长均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请与长均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义县长均乡人民政府大院内,邮编:330511,联系电话:0791-83450020,电子邮箱:ayxcjx@126.com)
一、概述
一年来我乡高度重视《条例》的实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会议精神,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统一部署,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条例》学习宣传,继续完善指南和目录,建立工作制度,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019年,我乡组织机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指定乡党政办公室为专门机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人负责。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2019年,我乡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完善公开《指南》。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公开目录进行合理设置。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及时转发中央、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文件,并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订完善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转、规范运作;二是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在网上公开;三是健全政府信息统计制度,及时、准时做好季度政府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工作进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全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0条。无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2019年,我乡除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外,还采取了qq议事平台、公众微博、公开栏、公示牌、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将政务公开相关信息予以公开。我乡还专门设置了电子触摸屏,放置了大量的便民资料等,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客商和群众办事;为方便政府信息的指导、管理和沟通,专门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qq群。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乡采取当面申请、电子邮件申请、传真形式申请、信函形式申请及其他方式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至目前,暂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因暂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一直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我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乡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其各项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例如公开工作开展总体还不平衡,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部分动态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2020年,我乡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运行;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扩大《条例》宣传效果,建立《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无
附件:
长均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安义县长均乡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日
长均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9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00
1797
其中:1、网站公开
条
100
1797
2、政府公报公开
条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0
5、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否=公开答复总数
条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行政申诉数
件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