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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发布时间:2024-05-11 14:24:08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量:字体: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5.《江西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

二、申请主体

权利人双方申请。

三、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清单

资料类型

需求部门

备注

原件

不动产

税务

住建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材料和户口簿。如授权他人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境外委托的须认证或公证

3

权属转移的证明材料:

(1)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及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2)转让的,提交转让协议,及转让人不再申请宅基地承诺,受让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材料3)因继承或遗赠取得的,提交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死亡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4)分家析产的协议或材料

5)因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导致的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4

不动产权属证书

说明:

1.核实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于提交;

2.对于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不完备或不清晰的需现场进行权籍调查。

四、办公地点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大楼办证大厅(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南昌市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湖区龙沙路55号)

南昌市西湖区市民中心(西湖区云天路666号)

南昌市青云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青云谱区广州路995号)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民中心(青山湖区东升大道566号)

南昌市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高新区昌东大道7299号)

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开区榴云路15号)

南昌市湾里管理局行政审批办(湾里区岭秀湖街1号)

南昌市市民中心(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

五、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六、咨询途径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大楼办证大厅:0791-83887355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湖分窗口:0791-83850272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西湖分窗口:0791-86351500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青云谱分窗口:0791-88482010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青山湖分窗口:0791-88112728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分窗口:0791-88161163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分窗口:0791-83833736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湾里分窗口:0791-83780773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民中心分窗口:0791-83859987

监督投诉渠道:0791-83887958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八、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9:00-12:00,13:30-17:00。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大楼办证大厅、南昌市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昌市湾里管理局行政审批办);

节假日受理登记业务需提前预约(南昌市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南昌市西湖区市民中心、南昌市青云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昌市青山湖区市民中心、南昌市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

南昌市市民中心: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10元/件(财税〔2016〕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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