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医疗和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位于二七北路以北,东湖区证券街以东。该项目经中介机构(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审查合格,能满足规划要求。现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要求,对该项目规划予以公示(详见附图)。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注:
1、此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的方式反馈意见(注明公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视放弃上述权利。
信函联系:南昌市碟子湖大道2157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7F建审科 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