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淑英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村集体产业用地的意见》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下,我局报请市政府于2023年9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留用地管理的通知》(洪府办字〔2023〕646号),并已于2023年10月6日正式施行。《通知》明确由各区(开发区、管理局)根据国土空间规划、辖区土地资源禀赋、征地面积、村集体人口规模、安置房项目配建的非住宅库存等情况编制留用地专项规划,明确各村集体的留用地指标面积,将留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宗地,并确定开发利用方式。目前据了解,红谷滩区政府正在编制留用地专项规划。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督促和指导红谷滩区政府加快专项规划编制进度以及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有效保障村集体和村民权益,积极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期盼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