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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南昌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9 16:53:20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量:字体: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政府公示地价制定更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函〔2023100号)有关要求,建立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管理,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南昌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目前已形成初步成果。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召开南昌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三、听证会代表范围:

(一)南昌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

(二)各区代表;

(三)关心南昌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制订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四、报名时间、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于2024719日下午1700前到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报名。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联系人:吴洋洋

联系电话:0791-83987612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真实意见,根据南昌市实际,对本次南昌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内容提出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四)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6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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