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认领实施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和落实、衔接江西省人民政府取消、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洪府发〔2021〕24号)及2021年12月我局与南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原行政审批局)签订的《行政权力事项划转交接协议》,现整合公布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力清单,共计63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备案5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
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