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管发〔2016〕37号
关于市城管委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现将有关委领导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党委书记、主任杨保根:主持委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主任胡军锋:协助主任分管行政审批、户外广告审批及监管,信息与宣传,协调指导各城区(开发区、新区)和园林、环保、公安、交警、城市管理警察等市直有关部门,及驻昌中央、省属部门(行业)的城市管理工作,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及招商引资工作;委机关及委系统政务工作,应急抢险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分管组织人事等工作,青山湖风景区的综合管理工作。
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综合协调处、户外广告处、行政审批处、宣传信息处、青山湖风景区管理处。
党委委员、副主任詹成龙:协助主任分管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维护管理及行业指导,道路开挖占道审批及行业指导,市政设施的验收、移交,工程项目综合管理、预决算和招标工作,编制全市大、中型城市管理设施、机械设备的更新采购计划及建设,委机关财务和委系统财务监督审计工作。
分管:设施管理处、财务审计处、市政工程处、大桥管理处、市政工程项目办。
党委委员、副主任胡文海:协助主任分管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和委系统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农村乡镇环境卫生的收集、清运、监管、考评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城市建筑物立面及市容、店貌整治等景观管理工作,全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八一广场综合管理工作。
分管:督查考核处、市容管理处、燃气管理处、八一广场管理处、新农办。
党委党委、纪委书记汪礼良:负责纪检监察、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
分管:纪委(监察室)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吴军:协助主任分管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市容环卫设施的建设及行业指导,垃圾处置及征费,对全市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厕管理、门前三包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考评,全市环卫工作量的测定、统计以及爱国卫生工作。
分管: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容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固体废弃物监管中心、环境卫生工程服务公司。
党委委员、副主任陈宗龙:协助主任分管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科研、统计、城维费、项目计划编制及执行监督,全市路灯、景观灯的建设、维护管理及行业指导,组织有关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申报工作,委系统的普法教育,法制建设工作,城市管理重大案件的管理、审核、上报、备案工作;城管系统干部队伍培训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路灯管理处、城市管理教育培训中心
党委委员户春才:协助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维稳、信访、扶贫、保密及计生,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群、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城市档案管理、火车站广场综合管理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应急办(信访处)、城建档案馆、火车站广场管理处。
党委委员秦芳:协助主任分管城市管理执法及行业指导,协调各区(开发区、新区)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全市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协调城管执法公安保障,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主持城管支队工作。
分管:规建执法处、市政综合执法处、城管支队
副调研员曾享庭:协助主任分管全市建筑垃圾的管理、督查、综合利用、经营单位的资质,机关及委系统的后勤服务管理,负责委系统大宗物品政府采购招标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配置、保养、更新工作,委系统的节能工作,城市管理数字化信息采集、监督、考核。
分管: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后勤装备处、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实行替代岗制度,胡军锋、詹成龙、胡文海互为替代岗,汪礼良、吴军、陈宗龙互为替代岗,户春才、秦芳、曾享庭互为替代岗。其他未尽事宜,以主要领导明确为准。
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23日
(主动公开)
抄 报:市政府宋铀副市长、魏小俊副秘书长
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