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南昌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洪办发电【2020】54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经核查,以下1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1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南昌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91-86356026)。
一、问题内容
一百三十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未完成,扩容工程进展较慢。
二、整改目标
完成青山湖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及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三、整改措施
1.完成青山湖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2.推进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并于2020年底前通水运行。
四、整改成效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青山湖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已于2019年12月完成,青山湖污水处理厂于2020年12月通水运行。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