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沙河流域经开段水污染问题整改情况公示(11月21日) |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乌沙河流域经开段水污染问题(反馈问题三),目前已完成整改,对照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洪环督整改办[2021]32号)文件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91—86356026。 南昌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科 2021年11月21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1 |
反馈问题三 |
麦园垃圾填埋场雨水明渠中混有污水,采样监测显示:氨氮8.32毫克/升,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7.32倍。 |
完善麦园垃圾填埋场“三水分流”措施,杜绝污水进入雨水明渠。 |
1、将雨水明渠末端挡水坝拆除,降低雨水明渠水深,避免明渠中混有的树叶、垃圾等杂质对水体的影响,做到流水不腐。 2、将污水管网原有与雨水明渠的接口彻底封死,待雨水明渠水位下降后检查污水管网是否有泄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持续保障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稳定运行,强化设施、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巡查,防止生产污水进入雨水明渠。 4、持续开展雨水明渠水质的定期检测、排查,进一步完善麦园垃圾填埋场“三水分流”措施及整改工作。 |
1、5月14日由水业集团环保能源公司完成雨水明渠末端挡水坝的拆除。 2、5月14日由水业集团环保能源公司对污水管网原有与雨水明渠接口彻底封死,并对围堰处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明渠内垃圾等杂物。 3、督促渗滤液处理厂运营企业持续保障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稳定运行,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无跑冒滴漏。 4、由水业集团环保能源公司持续对雨水明渠进行水质定期采样检测,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三水分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