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结婚本来是人生大喜,但陕西周至的陈先生在嫁女期间却遇到了一件糟心事。据报道,为筹备婚礼,陈先生在女儿出嫁一周前就短信通知亲友,但婚宴当天却有很多朋友未出席。婚礼第二天陈先生到联通周至分公司咨询情况,被告知可能是因为陈先生发送相同内容的短信数量过多、过于频繁,后台误以为是诈骗短信,自动进行了屏蔽或拦截。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之所以选择发短信通知,一是朋友同事较多,挨个打电话费时间,二是觉得以短信的方式通知,更正式更有诚心,也有利于亲朋好友保存,记下婚礼的具体时间。当天所有短信均显示发送成功。11月22日,中国联通周至分公司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由于事情比较特殊,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和解的方案。”
公民合理利用通讯手段,却遭反电诈措施误伤,造成损失。此事经报道在网上引发热议,冲上热搜,可见网友中有类似经历的不在少数。
比如,据媒体报道,去年就有一位西安的张先生到南方某市出差,准备登机时发现手机信号和网络全部不能使用,询问之后被客服告知是因为其手机号被防诈骗系统识别为问题号而遭封禁;而在金融领域,经常也有一些用户反映其银行卡被“冻结”,原因是银行为防电信诈骗而对相关银行卡采取了分级分类管控。
电信诈骗可谓现代社会的全民公敌,社会各个层面都积极参与反电信网络诈骗实属理所当然,这也是去年12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金融、电信、互联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再仅仅是政法机关的责任,各相关责任部门都要守土有责。
但核心是,到底该怎样守土有责?各部门守土有责并不是粗暴地以牺牲“用户中心”和用户利益为代价,而是要在反电诈和服务民众之间找好平衡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条也说得很清楚: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精准防治,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活便利。
其实,对于不可避免的“误伤”情况,《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也早有规定,“被处置对象可以向作出决定或者采取措施的部门、单位提出申诉。作出决定的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申诉渠道,及时受理申诉并核查,核查通过的,应当即时解除有关措施”。
事实上,在与电信诈骗的斗争中,起到主力作用的是各部门的高科技力量,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居功至伟。但不可避免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也会出现一些误伤误判,这就需要人的力量及时补位,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把客户损失减到最少,使客户情绪最快恢复。这都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所做不到的,只能靠人的服务。
作为普通群众,相信大多数人在反电信网络诈骗的大局面前是有容错之心的,可以容忍大部分“误会”,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但前提是,相关各部门也不能因为反电诈而忽视了“以人民为中心”、“以客户为中心”,不能把防电诈的责任都交给技术,自己当甩手掌柜,而应投入更大精力与努力去做好服务。如此,才能更大程度上避免“误伤”,防止把人们的喜事变成“糟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