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市2016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7年2月7日在南昌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万昱原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市级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1.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据2016年12月31日快报反映,201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 790.8亿元,增长8.7%,考虑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带来的结构性减税,我市全年为企业减轻税负约30亿元的因素,财政总收入同口径增长12.9%,超出年初确定的增长目标。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2.2亿元,增长3.3%,考虑“营改增”税收分享比例调整因素,同口径增长11.6%,超出年初确定的增长目标。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76.7亿元,增长118.7%;营业税73.6亿元,下降39.1%;企业所得税42.3亿元,增长5.8%;个人所得税18.7亿元,增长14.5%;契税33.1亿元,增长16.1%;非税收入83.5亿元,增长13.6%。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上级财政专项补助、上年结转等支出)587.7亿元,增长8.2%,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53.9亿元,增长21.3%;公共安全34.0亿元,增长21.1%;教育90.0亿元,增长5.3%;科学技术10.2亿元,增长24.0%;农林水事务35.0亿元,下降7.9%,主要是部分项目推进较慢,影响财政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67.0亿元,增长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58.9亿元,增长4.4%;城乡社区事务105.3亿元,增长17.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51.2亿元,增长38.9%;住房保障支出17.4亿元,下降32.4%,主要是上级下达的棚改资金大幅减少。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5.3亿元,增长47.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及计提的专项资金完成277.9亿元,增长5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61.9亿元,增长15.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42.2亿元,增长15.1%。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2亿元(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0.4亿元,合计2.6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7.2亿元,增长5.0%,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3.2亿元,增长21.8%。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7.7亿元,增长5.3%,剔除“营改增”因素,同口径增长18.7%,完成了年度收入预算目标,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 25.2亿元,增长172.5%;营业税34.4亿元,下降37.6%;企业所得税14.3亿元,下降3.0%;个人所得税7.8亿元,增长1.7%;契税10.1亿元,增长10.2%;非税收入36.0亿元,增长31.7%。
2016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8.4亿元,增长9.3%,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0.4亿元,增长19.4%;公共安全12.6亿元,增长29.2%;教育23.1亿元,增长5.1%;科学技术2.2亿元,下降4.8%,主要是项目推进慢,影响财政支出;农林水事务4.1亿元,下降24.3%,主要是项目推进慢,影响财政支出;文化体育和传媒3.5亿元,增长37.8%;社会保障和就业23.9亿元,下降3.3%,主要是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经费由养老保险基金负担,不再由财政负担;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5.9亿元,增长4.0%;节能环保1.6亿元,下降10.2%,主要是项目推进慢,影响财政支出;城乡社区事务49.3亿元,增长21.5%;交通运输7.6亿元,下降43.9%,主要是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调整,改变了列支科目;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9.5亿元,增长83.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亿元,增长22.4%;住房保障支出8.5亿元,下降43.6%,主要是上级下达的棚改资金大幅减少。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6.3亿元,增长56.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及计提的专项资金完成200.1亿元,增长62.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91.5亿元,增长28.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75.5亿元,增长25.8%。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2亿元(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0.3亿元,合计2.5亿元)。
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8.6亿元,增长8.2%,其中:保险费收入79.3亿元,增长3.7%;财政补贴收入24.8亿元,增长6.5%;利息收入2.3亿元,下降24.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3.7亿元,增长20.8%。当年收支结余4.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2.2亿元。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6年债务限额642.93亿元,省财政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86.9亿元,其中:置换债券额度139.2亿元,新增债券额度47.7亿元。置换债券额度主要用于置换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其中:市本级84.2亿元,县区级55.0亿元。新增债券额度主要用于支持我市公益性项目建设,其中:市本级27.5亿元,县区20.2亿元,市本级转贷资金主要用于南昌快速轨道交通项目22.5亿元、昌九大道工程3亿元、沿江中南大道南延工程2亿元。
截止2016年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0.5亿元,此次拟将2016年清理出的市直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3.2亿元调入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为保障2017年预算收支平衡,计划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亿元,收支相抵,余额为3.7亿元。
2016年市本级预备费年初预算安排9000万元。主要是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用于突发事件处置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实际支出7017万元(剩余部分收回市级预算),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其中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82万元。
3.经开区、高新区和红谷滩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8亿元,增长25.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9亿元,下降15.1%。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2亿元,增长12.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4亿元,增长8.6%。红谷滩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6亿元,增长4.9%,同口径增长17.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2亿元,增长16.6%。
2016年经开区、高新区和红谷滩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亿元,下降39.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7亿元,下降44.6%。
2016年经开区、高新区和红谷滩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2亿元,增长15.6%,其中:保险费收入14.7亿元,增长6.9%;财政补贴收入1.8亿元,增长34.4%;利息收入0.4亿元,下降22.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5亿元,增长37.6%。当年收支结余7.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1.1亿元。
上述数据均是2016年12月31日的收支快报数,年度决算编制完成后还会有些变动,具体平衡情况待省财政厅审核我市2016年财政收支决算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详细汇报。
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组织收入征管有力。2016年,受中央全面推开营改增的结构性减税和调整增值税中央地方分成比例等政策影响,财政增收形势严峻。全市财税部门及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保障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积极有序推进“营改增”改革,确保税户顺利移交、税收及时入库;及时研究“营改增”政策,加快资金拨付和调度,防范税收流失;认真研究“营改增”后收入划分和税收征管体制变化,测算分成比例调整对我市收入的影响,开展金融业、建筑业税收征管体制调研,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应对改革变化,保障我市利益;加强税源分析,积极开展部门、县区层面的收入协调调度,保持收入均衡入库;及时监控分析地区、行业、部门、重点税源间的收入变化,查找薄弱环节,促进应收尽收。
二是扶持产业持续加力。及时兑现各项扶持政策,累计拨付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9亿元,其中:拨付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补助资金1亿元,晶瑞光电有限公司补助资金0.6亿元,拨付市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17亿元,将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扩大至38.2亿元,以基金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对产业发展的投入;贯彻落实降成本优环境促增长的若干措施,实施免征防洪保安资金、物价调节基金等税费减免政策,仅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就减轻企业负担3亿元,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企业发展; 积极推进“财园信贷通”和“惠农信贷通”,累计拨付10.33亿元财政资金,撬动放贷总额82.62亿元,缓解融资难问题;累计投入财政资金44.91亿元支持“两创示范”建设,积极支持创新创业;对城区、开发区工业用地按2万元/亩给予补助,兑现2015年度补助资金1.2亿元,调动城区、开发区发展工业的积极性;对我市范围内购买非住宅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努力激活房地产市场交易,加快非住宅去库存。
三是促进建设保障给力。全面统筹盘活各类财政资金,累计拨付平台项目资本金及建设资金58.2亿元,进一步加大我市建设投入,支持我市重点城市建设项目,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环境;累计拨付47.7亿元,用于国开行贷款还本付息、历年重点工程款清欠及新增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动PPP、城市建设和运营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创新政府筹资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目前,总投资额52.9亿元的4个PPP项目(红谷隧道、江西省现代农业博览园、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市行政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总投资额240亿元的政府购买服务的南昌市棚户区改造第三期已开工建设,有效缓解建设筹资压力;争取省级置换债券139.2亿元、新增债券47.7亿元,减轻利息负担,支持城市建设;给予轨道集团轨道建设专项基金7.6亿元,政策性补贴2.8亿元,建设资本金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2.5亿元,大力支持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改善公共出行环境。
四是改善民生精准发力。按照保民生和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支出的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2016年,共筹集资金约385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约165亿元,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筹集资金约220亿元,大力推进了28类510项惠民便民利民工程实施,重点推进了城区停车场建设、城区小街巷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1-12月,全市教育、医疗、社保、保障性住房、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等民生及社会公益事业支出累计完成424.3亿元,占全市支出比重达72.2%。
五是深化改革有效助力。抓住营改增中央调整与地方收入划分的契机,适时启动了市对区级财政体制调整工作,统一各区、开发区、新区增值税分享比例,并对开发区、新区、青山湖区增值税实施增量返还,简化、明晰市区分配关系,规范财税政策环境,调动区级发展积极性;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对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改革账户等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8.9亿元,集中用于民生、建设和产业等领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提高项目预算安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资金约束,提升资金效益;不断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对市级200万以上的财政专项资金全面开展绩效评价,有效提升资金效益;以市级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和三大服务平台运转为依托,推动公车改革顺利实施,同时建立健全公务经费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控制一般性运转支出;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细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府财政运行的透明度。
2016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是营改增改革全面推开,中央、省调整财政收入划分,对地方财政收入和财力造成重大影响,地方财政增收压力大,财力紧张;二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环境整治方面尤其需要资金支持,财政资金保障的压力日益加大;三是中央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加快推进,如何保障我市利益,急需我们认真研究,积极争取;四是创新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政府筹资方式,如何运用基金的手段,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撬动作用,急需我们破题。
二、2017年市级总预算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根据对2017年经济财政形势的分析,按照中央、省、市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17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打造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的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完善政策,创新管理,全力推动产业大发展;强化资金筹集和保障,积极推动创新筹资,强力推动城市大建管;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落实民生政策,倾力推动民生大改善;深化财税改革,细化财政管理,优化体制机制,竭力推动改革大突破。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依据我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我们编制了2017年市级总预算草案。201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长6.0%左右,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403.3亿元,同口径增长6.0%左右,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5.6亿元,增长1.0%,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目标198.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8.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7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14.4 亿元,下降5.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223.9亿元,增长0.7%。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是市代编预算,待县区人代会审批同级预算上报后,再汇编2017年市级总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一)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62.2亿元,同口径增长7.5%。主要收入项目是:税收收入120.5亿元,同口径增长5.3%,其中:增值税53.4亿元,企业所得税16.9亿元,个人所得税6.7亿元,城建税9.8亿元,土地增值税12.5亿元,契税11.1亿元;非税收入41.7亿元,增长15.8%。
按我市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7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用财力为162.0亿元,加上省财政提前下达项目补助资金14.7亿元,从市级预算稳定基金调入10.0亿元,合计可安排支出的财力为186.7亿元,增长5.1%。
2017年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 180.7亿元,增长5.2%,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安排54.7亿元、专项支出预算安排111.3亿元(含从预算稳定基金中调入10.0亿元),照列省财政下达项目安排14.7亿元。另安排结算补助县区支出5.5亿元,预留财力0.5亿元,合计186.7亿元,剔除保障市直单位正常运转和履行职能的基本支出外,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公共安全方面:天网工程专项经费安排14000万元,公安辅警专项经费安排10100万元,交通设施建设专项经费安排6000万元,社区网格化管理专项资金安排2700万元。
教育方面:教育费附加安排2.3亿元,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教育资金安排2亿元,其他教育专项经费0.9亿元。
科学技术方面: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8亿元,节能汽车补助安排1亿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安排1700万元。
文化体育方面:宣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6000万元,体育专项经费安排3200万元,扶持公益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304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专项补助资金7.7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8000万元,落实关破改老工伤伤残待遇安排3760万元,牺牲病故抚恤金安排2600万元,解困资金安排2100万元,救灾支出安排3000万元,企业离休及建老人员津补贴补助24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补助90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医保安排1.9亿元,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安排108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安排5800万元,市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安排5000万元,市级医院运行经费补助安排5000万元,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资金安排2000万元。
节能环保方面:排污费支出安排350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安排250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安排1500万元。
城市维护管理方面:城市维护管理专项安排4.2亿元,特色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安排1亿元。
农业农村方面:支农专项资金安排2.84亿元,水利建设基金安排2.6亿元,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1.2亿元,农村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安排5000万元。
交通运输方面: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2.7亿元,新增安排轨道交通运营补贴专项资金0.2亿元,另加上2016年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中预安排2亿元运营补贴,总量达到3.2亿元,出租车管理改革专项安排260万元,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安排2845万元。
扶持企业发展方面:制造业专项资金安排6.7亿元,融资平台等政策性返还资金安排4.5亿元,重点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安排3亿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83亿元,“两创”示范专项资金安排2亿元,航空发展专项资金安排5000万元,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7000万元,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3900万元,打造核心增长极奖励资金安排3000万元,低碳产业发展引导扶持资金安排500万元。
城市建设方面:公共财政预算安排33.0亿元(含从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安排10.0亿元),另从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中安排3.0亿元,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总量达36.0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方面: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专项资金2.05亿元,政府住房基金安排2.1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安排4.5亿元。人才专项资金安排1亿元,预备费安排0.9亿元。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38.8亿元,下降31.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计提的专项资金收入预期目标128.0亿元,下降32.0%。按照基金专款专用的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8.8亿元,增长7.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计提的专项资金支出安排128.0亿元,增长6.7%。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5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6亿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915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676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97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79万元。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15.8亿元,下降2.3%,其中:保险费收入85.8亿元,增长8.1%;财政补贴收入26.3亿元,增长6.3%;利息收入1.6亿元,下降32.9%。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2.8亿元,增长2.7%。当年收支结余-7.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5.2亿元。
(五)经开区、高新区和红谷滩新区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70.9亿元,同口径增长8.8%,其中:经开区14.9亿元,同口径增长11.5%;高新区21.5亿元,同口径增长10.0%;红谷滩新区34.5亿元,同口径增长7.0%。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是:经开区安排19.7亿元;高新区支出安排25.0亿元;红谷滩新区安排39.2亿元。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2017年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6.8亿元,预算支出安排17.2亿元。
2017年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1.4亿元,下降37.3%,其中:保险费收入8.7亿元,下降40.8%;财政补贴收入2.0亿元,增长12.0%;利息收入0.6亿元,增长46.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4亿元,增长22.8%。当年收支结余0.0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1.1亿元。
(六)2017年市规划局、林业局部门预算
1.市规划局
2017年市规划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1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6.3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1.8%;上年结转收入223.9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7%。
2017年市规划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31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4.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15万元;项目支出436.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2%,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1.33万元、其他支出315.66万元。
2017年市规划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76.3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8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10万元。
2.市林业局
2017年市林业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856.81万元。包括年初预算收入总额2368.4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1.41%;上年结转收入1488.3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8.59%。
2017年市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85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4.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4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85.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7.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77万元;项目支出1872.57万元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55%,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72.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98万元、基本建设支出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28万元、其他支出132万元。
2017年市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68.45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036.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39万元。
三、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全力做好2017年各项财政工作
2017年,全市财政部门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强化首位担当,展现省会作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做大蛋糕,提升发展支撑力。强化收入征管,加强财税协调,着力收入调度,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贯彻落实省税收保障条例要求,完善综合治税体系,支持税收征管改革,提升协税护税水平,充分挖掘增收潜力;积极对接省以下收入划分调整,争取政策支持,做实做强我市财力;密切关注消费税、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加强对接,争取支持,保障我市利益;结合中央、省收入划分改革精神,适时启动市以下收入划分调整,保障各级既得利益,调动县区增收积极性。
(二)加大扶持,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强市级产业扶持资金整合,调整优化存量资金安排,集中财力保障产业扶持资金需要,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加大对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投入,通过运用财政资金,加强和银行合作,放大基金规模,支持产业发展;落实奖补激励政策,积极推进“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农业产业化“转贷资金”等实施,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杠杆,支持我市产业发展;进一步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加强非税收入执收的监督检查,规范收费行为,同时严格落实中央、省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统筹运用财税政策,积极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城市示范,积极培育新增长点。
(三)全力保障,提升城市承载力。将新增财力、存量资金、土地收益重点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不断扩大建设投入,支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减轻利息负担,扩大资金来源,保障城市建设资金需要;积极推动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政府筹资方式创新,探索建立城市建设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对城市建设投入;完善平台财税扶持政策,积极支持平台发行企业债和引进社会资本,支持平台项目建设。
(四)突出重点,提升环境吸引力。足额安排城市维护管理预算经费,加大对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投入,确保市容环境整治工程各项工作资金需要;按照“花钱买服务,不花钱养人”的原则,加大力度筹集资金,全力推动城市管理市场化运转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城市管护水平提升;筹集资金全力保障立体路网、停车场、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改善出行条件,提升出行感受;加大对公交、轨道运营的补贴力度,优化提升公共交通运行水平;全力保障城市文明提升工程的支出,为文明提升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五)着力民生,提升社会凝聚力。按照“财力优先向民生集中”的要求,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扩面增资政策,努力保障我市各项民生待遇不低于全省水平;按照“七个全覆盖”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资金保障,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统筹各类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同时加强市、县区间的资金筹集、整合和调度,推动“背街小巷光明”全覆盖、菜篮子进社区、“厕所革命”等工程实施,解决民生热点问题;按照“推动事业大统筹”的要求,统筹平衡财力状况和支出需求,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教育、医疗、社保、农林水、科技、住房保障等社会事业支出需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六)积极作为,提升财政执行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重点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综合运用财政中期规划、预算绩效评价、预算执行监控等政策手段,激活和统筹财政存量资金,将沉淀资金集中用于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提高资金效益;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合理拨付和调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切实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之间的有机衔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全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建立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完善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建立健全公开考核机制,以公开推动预算执行效率提升;根据中央和省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部署,在全力保障和争取我市财政利益基础上,适时研究启动我市改革,理顺市和县区的权责利关系。
各位代表,2017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和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各项决议,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为打造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