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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2-02  访问量: 

尊敬的陈和洪代表:

市人大转来您《关于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的建议》收悉,您的宝贵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建议中涉及财政部门的内容答复如下: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农业产业化则是产业兴旺的核心,市财政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对农业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

一、加大特色产业资金投入。从2022年开始,南昌市委市政府启动了以“农村路域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特色产业提升”为主抓手的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针对农业特色产业提升行动明确了13条支持政策,围绕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产业强镇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龙头企业培育四项重点任务。市财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根据市级实施方案,全力做好资金保障,2022、2023年,每年安排农业特色产业提升资金2亿元,加大对相关农业企业的扶持力度,为农业特色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鼓励农产品品牌创建。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推动农产品品牌培育、保护和宣传工作,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对在农产品品牌创建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实施主体进行奖补,2022年下达农产品品牌创建资金940万元,发挥财政资金在农产品品牌创建中的激励作用。

三、加大人才支撑。扎实有序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2022年,下达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309万元,有效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此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为“头雁”项目培育对象,下达培训资金79.85万元,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加强金融支持。利用财政金融政策工具“财农信贷通”,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发展。截至2022年底,南昌市“财农信贷通”月末贷款余额7.17亿元,累计发放贷款63.7亿元,惠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3197户,有效缓解了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

感谢代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南昌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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