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财农指[2022]87号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1-14 访问量: |
洪财农指[2022]87号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财政局、湾里管理局财政办: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赣财乡振指〔2022〕11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 万元(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23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预算级次“省级”。上述指标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有关县(区)应结合实际,按照《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扶〔2021〕 2号)和《江西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赣财扶〔2021〕12号)要求,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