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字〔2018〕666 号)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 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洪府厅发〔2019〕69 号)要求,我局编制了2019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南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南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1607,邮编:330038,联系电话:0791-83986325,电子邮箱:ncsczxx@126.com。
(一)概述
2019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9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 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洪府厅发〔2019〕69 号)文件精神,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博(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形式,认真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减税降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制度保障建设及经费保障等工作,进一步扩大、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阳光财政”,增强财政部门公信力执行力等具有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抓紧抓实。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公开。2019年,有效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共发布信息1500余条,网站日均浏览量超过540万人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034条,政务微信关注人数超过11万;出版《南昌市财政年鉴》,集中公开财政、会计、政府采购改革发展措施及取得的成绩。
(三)主动作为,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9年,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 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洪府厅发〔2019〕69 号)文件精神,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手段。
1.公开的主要内容
①政府预决算。2019年南昌市预算公开共19张报表,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地方政府债务5个方面。2019年2月3日,公开了南昌市政府预算信息;9月17日,公开了2018年市级政府决算。除部分涉密信息外,市本级政府预决算在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将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至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开设了市级预决算公开专栏,将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平台上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②部门预决算。市本级100个部门于2月15日统一在市财政局网站集中公开了2019年部门预算。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基本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部门预算表。市财政局在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8年度市级决算后20个工作日内,向市级各部门批复了决算公开,并要求在9月25日当天同步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
③“三公”经费。全面上线的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推动了“三公”消费实现阳光运行、全程留痕、实时监控。市本级公开了“三公”经费2019年预算总额和2018年决算总额。市级部门公开了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的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的总额和分项数额。
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我局主要依托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信息。社会公众可以登录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了解有关项目情况,包括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运作方式、项目合同和汇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
⑤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减税降费政策法规内容。第一时间转发中央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主动在局官方网站、政务微信等媒体及时发布新出台的各项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相关减免税优惠政策。二是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内容。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按照目录清单及动态管理的原则,为提高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对我市2018年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进行了调整,公开了《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同时在我局网站上及时公布了《南昌市财政局转发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2019年南昌市收费目录清单》。
⑥积极回应热点政务舆情。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着力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要求各处室(单位)结合实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涉及独生子女补贴,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心城区购买非住宅契税补贴兑现、城镇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财政政策、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分配办法和分配结果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我局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通过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做好住房保障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城镇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财政政策、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分配办法和分配结果。
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作为推动财政工作的重要手段、凝聚提办双方共识的重要平台,按规定在门户网站公开部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⑧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根据市政府要求,取消、调整了一批涉及财政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并在我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⑨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及时主动公开政府采购制度办法、政策性文件和投诉处理公告等。落实市政府要求,将市政府采购网纳入了集约化建设,完成了网站的效果图、数据、功能的迁移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完整性,及时公开各级采购单位公开具体成交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主动公开政府采购投诉、监督检查处理处罚信息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为落实全省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违法违规违纪行动专项检查行动统一部署精神,按照《南昌市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处置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安排,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检查自查自纠、调查核实阶段工作,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
⑩推进检查结果公开情况。
按照《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洪财监〔2019〕3号)文件精神和“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将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的单位名单及有关事项在局网站进行公示,检查部分单位2018年度会计准则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完整,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制度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
⑪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公开情况。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我局研究起草了《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一并起草了《南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⑫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与地方债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情况,并按月发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务余额情况;二是以“开好前门”促发展 “严堵后门”防风险为主题,组织召开全市债务管理工作调度会,各县区财政局围绕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财政部门拨付及项目单位使用情况、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绩效、2019年隐性债务化解计划执行情况及融资平台市场化整合转型工作开展等情况,依次进行汇报。传达了全省债务管理工作调度会精神,并就做好我市债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三是在局网站公开了《2015-2018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信息》、《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南昌市一般公共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南昌市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和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
⑬推进财政脱贫攻坚信息公开情况。在门户网站设立“脱贫攻坚专栏”,栏目集中公开有关扶贫的法规、政策、制度、办法,各季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情况的通报,中央和各地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方便社会各界查阅和监督。
2.公开的主要形式
①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新增数量共 条。公开的主要类别有:(1)概况信息,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2)法规文件,包括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3)发展规划,包括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4)工作动态,包括政务动态、公告公示;(5)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6)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依据;(7)公共服务,包括面向公民、面向企业;(8)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将局门户网站作为财政信息公开主渠道,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网站公布信息2019年新增数1259条;其中:局门户网站1235篇,发布微博(微信)1174篇,答复处理各类咨询、投诉、建议等互动信息150余条,粉丝数量共达到11万余人。积极利用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与局门户网站相互补充、形成合力。
③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通过局门户网在线访谈、政务微信等形式,与公众直接沟通,对重大财政改革和重要财政政策进行专门解读。2019年,我局先后主动向社会解读预算报告、民生工程、财政扶贫政策等,并加强日常新闻上稿,通过媒介宣传财政政策。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77篇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已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5件,主要内容为要求提供实行政府债务余额、罚没收入、民生支出等情况,均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联系。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实行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处室(单位)起草相应的告知书,提供相关答复材料,并报局领导审定后,统一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免费向申请人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 |
0 |
2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89.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个别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公开信息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有的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醒目,信息查询不方便;在公开内容和格式上存在差异,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有力指导下,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增加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逐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健全制度机制,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南昌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