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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 时间: 2018-10-25 14:50
    • 来源: 东湖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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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福利、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负责辖区内残疾人证申请、办理的日常工作,协助市残疾评定委员会开展残疾评定,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能力评估。

        8、指导和管理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

        9、协助市残联搞好残疾人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10、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差额事业编3人;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数15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收入总计为1269.1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08.43万元,较上年增长4.8%;本年收入合计960.7万元,较去年增长8.6%,主要原因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比去年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70.87万元,占90.65%;其他收入89.82万元,占9.3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269.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86.79万元,较去年增加9.32%,主要原因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比去年增加;年末结转结余282.34万元,较上年下降8.46%。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93.56万元,占29.75%;项目支出693.23万元,占70.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6.97万元 ,决算数为89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5.37万元,决算数为82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88万元,决算数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72万元,决算数为7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76万元,较上年下降12.8 %;商品和服务支出183.09万元,较上年增加44.67%,主要原因是:2017年残疾人培训中心培训、就业、文化体育宣传项目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8万元,较上年下降38.4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万元,决算数为0.766万元,完成预算的 33.3%,其中: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万元,决算数为0.7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残疾预防项目调研、督导检查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09万元,较2016年增加56.54万元,增长44.68  %,其中:办公费9.4万元,印刷费0.15万元,水费0.09万元,公务接待费0.76万元,委托业务费172.69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3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万元(2014年残疾人就业培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款)。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2个,共涉及资金61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 %。

     共组织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17.82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残疾人保障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0.12万元,执行数为388.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残疾人康复;二是残疾人教育就业;三是残疾人文化体育宣传及组织建设。2017年通过残保金项目的实施,我区残疾人工作得到了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接受教育得到了保障,为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残疾人的好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康复经费投入、服务与供给不足,全区现有残疾人,其中大多数具有康复需求,项目的实施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资金,本级财政支持力度不够。由于数量有限,仍有许多无法得到及时救助,区残联为残疾人提供了辅助器具供应(如助听器、假肢、轮椅、扶具、矫形器等),但由于残疾人对辅助器具的需求大,康复经费有限,难以全面满足残疾人辅助器具的供给。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提高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意识与管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对其专业水平和其他人员业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使得专项资金使用效果得到提高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截至2017年12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昌市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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