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湖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东湖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联系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及其社团,促进海外侨胞、港澳同胞与东湖区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2、负责做好来东湖区探亲、访友、洽谈交易的侨胞、港澳同胞的服务工作;
3、负责联系侨联界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及归侨侨眷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人大中的归侨侨眷代表、政协中的侨联委员及区侨联换届的人士安排和增补工作;
4、参与侨务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研讨,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提供法律和政策服务,依法维护侨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东湖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 0人;年末实有人数1人,其中在职人员 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5.8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33万元,较2016年增加3.82万元,增长17%;本年收入合计22.52万元,较2016年增加2.28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 :财政拨款收入22.52万元,占87%,上年结余3.32万元,占1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5.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4.52万元,较2016年增加3.82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工作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34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52万元,占95%,年末结余1.34,占 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52万元,决算数为2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2万元,决算数为 2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1万元,决算数为 0.6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64万元,较2016年增加6.81万元,增长了40%,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94元,较2016年增加0.39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3万元,较2016年增加0.4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产生“三公”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2万元,较2016年增加7.61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经费和工资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