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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时间: 2018-10-25 14:36
    • 来源: 东湖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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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机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机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区直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并负责实施。

    2.负责对区直机关国有资产的登记、界定、管理工作。

    3.负责区直机关的房产统一建设、调配、管理、维修和改造经费安排使用。

    4.负责区直机关的消防、车辆停放、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区直机关办公楼、院内的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管理,机电设备管理,餐饮供应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7.负责全区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金、礼品登记、上报、上缴管理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国家、外省、市、县区在东湖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大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大型会务的保障工作。

    9.负责接待外地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带队来访和上级来我区指导工作的领导以及来我区考察投资的客商。

    10.负责区领导和区党政代表团出访、考察的外联服务工作。

    11.综合管理区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资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1.办公室;2.接待室;3.保卫科;4.车辆管理科。

    本部门2016年年末编制人数36人,其中事业编制36人;年末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退休9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机管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623.98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04.43万元,下降24.72%;本年收入合计2419.55万元,下降30.36%,主要原因是:大楼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397.40万元,占99.08%;其他收入22.15万元,占0.9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623.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294.75万元,下降27.12%,主要原因是:大楼运行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307.08万元,增长42.23%。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294.75万元,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97.40  万元,决算数为229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7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75.73万元,决算数为227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5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4万元,决算数为1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2万元,决算数为8.3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4.75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51.90元,增长44.2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83.62万元,下降14.77 %,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62万元,增长11.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33.61万元,下降95.32 %,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0万元,决算数为123.05万元,完成预算的34.18 %,增长71.0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决算数为2.44万元,完成预算的4.06 %,下降92.67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0万元,决算数为120.61万元,完成预算的41.59 %,主要原因是:大楼公车平台正常运行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4.7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下降27.12%。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25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5.65%。

    共组织对“大楼运转费(含综合接待)”、“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等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大楼运转费(含综合接待)”、“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等项目专门成立绩效考核小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我区全年经济发展和“打造实力东湖、创造活力东湖、塑造魅力东湖”建设目标,以“更细、更实、更活”为基本要求,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切实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做到服务到位、保障有力、素质适应、机制创新,全局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为区四大家机关的正常有序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大楼运行和公务用车服务运行的各项绩效指标均基本达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大楼运转费(含综合接待)及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大楼运转费(含综合接待)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大楼运转费(含综合接待)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0万元,执行数为2306.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一是产出数量:2017年,我局综合接待工作、机关食堂工作、大楼维修(护)工作、物业管理工作和其他大楼运行工作完成率均为100%;二是产出质量:我区机关大楼的物业外包、食堂外包招投标执行率为100%,其他大楼运行工作达标率基本保持在90%以上,办公大楼全年安全无事故;三是产出时效:我区机关大楼各项运行管理工作基本按时完成,完成及时率在98%以上;四是产出成本:我局2017年度大楼运行费财政预算为2100万元,实际到位1900万元,实际支出2306.86万元(含其他收入),成本控制率达标。主要效果:一是社会效益:2017年,我局通过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为全区四大家机关正常高效运转提供保障,同时,新办公大楼运转的食堂、安保、保洁工程、客服等工作为社会提供了近150个就业岗位,社会效益较为显著;二是环境效益:我局通过绿植租赁,基本保证了新办公大楼周边的绿化美化效果,同时我局贯彻落实节约性公共机构建设,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环境效益较为显著;三是可持续效益:新办公大楼的物业和机关食堂外包合同期为2年,可持续效益达标;四是项目满意度:我区机关干部对我局大楼运行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在85%以上。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大楼运行的业务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区新办公大楼入驻近两年,大院环境管理、机关食堂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已基本理顺,但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尚不尽完善,业务考核机制需进一步精准细化并落实到位;二是对大楼运行经费的财务监控工作有待加强。近两年我局均未对大楼运行经费进行财务检查或绩效运行监控,财务监控未执行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创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与省市公共结构节能办公室对接沟通,紧紧围绕创建工作要求,积极创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一是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强化管理。二是以节能技术改造为依托,提升效率。三是以创建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辐射典型;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食堂管理。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改善服务态度,坚持制订周食谱,根据季节,精挑细选,注重营养搭配。严把食品安全和卫生关,抓好机关餐饮后勤服务,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三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完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构建科学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财务监控,按时开展财务自查或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纠偏,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大楼运转费(含综合接待)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0万元,执行数为282.55万元,完成预算的58.9%。主要产出:一是产出数量:2017年,我局扎实做好了我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准备。同时,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全年保障公务及重大调研接待应急用车安全出车共1696次,工作完成率为100%;二是产出质量:2017年公车改革工作达标率为100%,公务用车工作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三是产出时效: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各项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工作基本按时完成,完成及时率在98%以上;四是产出成本:我局2017年度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运行经费财政预算为480万元,实际支出282.55万元(含部分其他收入),成本控制率未达标。主要效果:社会效益:2017年,我局通过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领导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为全区四大家机关正常公务用车提供保障,社会效益较为显著;二是可持续效益:我局扎实做好公务用车改革的准备工作,可持续效益较为显著;三是项目满意度:我区机关干部对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满意度在85%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的预算执行率不高。2017年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运行经费财政预算为480万元,实际支出282.55万元,预算执行率只有58.9%,成本控制率只有41.1%;二是对项目经费的财务监控工作有待加强。近两年我局均未对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运行经费进行财务检查或绩效运行监控,财务监控未执行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整治。根据工作安排,2018年将继续加强公务用车检查督导力度,着重解决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二是充分做好我区事业单位公车制度改革准备工作。根据市公改办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已对全区事业单位公车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开展了业务培训,做好了事业单位公车数据录入等工作。2018年全市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将全面铺开。我局将扎实做好公车改革的准备,确保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任务保质保量顺利完成;三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完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合理精准进行项目资金的预算申报,构建科学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按时开展财务自查或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纠偏,确保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和的使用绩效。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7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6辆,其他用车24辆。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2420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242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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