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研究和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办理我区属于市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提出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以及有关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负责区委委托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三)研究提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在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经营管理者队伍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四)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
(五)负责全区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区委、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干部教育工作。
(八)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和参与制定全区知识分子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负责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
(九)负责全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全区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党群、人大、政协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党群、法院、检察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全区党群、政法部门干部调动、录用审批工作。
(十)负责军队营职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十一)管理区委老干部局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十三)负责审批区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委员会人员组成,审批区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
(十四)领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党纪和党规党法教育及纪律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理、审批区直机关党组织的违纪处理和党员的党纪处分。
(十五)负责审批区直机关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做好党员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七)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组织部本级、区直机关工委及远程办。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 11 人,其中行政编制 11 人;年末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298.5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1765.32 万元,较2017年减少 94.94 万元,下降 2.80%;本年收入合计 1533.24 万元,较2017年减少 1126.86 万元,下降 42.36 %。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527.1 万元,占 99.6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6.14 万元,占 0.4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 3298.5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378.89 万元,较2017年增加 750.71万元,增长 46.12 %,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919.66 万元,较2017年减少 845.66 万元,下降 47.90 %,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2378.89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709.97 万元,决算数为 2378.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9.12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43.78 万元,决算数为 1544.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3.64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88 万元,决算数为 14.5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7.17 %。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6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14万元,决算数为 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4%。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50.17万元,决算数为 75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378.89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311.39 万元,较2017年增加 129.15万元,增长 70.87 %,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048.11 万元,较2017年增加 750.73 万元,增长 57.87 %,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9.08 万元,较2017年减少 122.92 万元,下降 86.56 %。
(四)资本性支出 0.31 万元,较2017年减少 6.25 万元,下降 95.27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9.8 万元,决算数为 0.69 万元,完成预算的 3.48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 0.56 万元,增长 430.77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 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8 万元,决算数为 0.69 万元,完成预算的 4.66%,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 0.56 万元,增长 430.77 %。主要原因:接待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48.42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增加744.48万元,增长 57.09 %。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5.8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8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1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5.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61.01 %。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根据“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按照财政局统一要求,在编制2018年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时,我局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按照财政统一要求,年度中期及时报送预算支出绩效跟踪情况半年汇总表。
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