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区委政法委是主管区委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的行动。
(二)组织推动依法治区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区委提出建议。
(三)根据区委、区政府总体要求,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综治工作作出部署,并督查贯彻落实。
(四)组织、协调、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抓好治安防范工作和各支队伍建设,推动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
(六)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七)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八)针对新时期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九)协调、推动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十)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
(十一)指导街道、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政法工作和610办公室的工作。
(十二)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工作,提出表彰和一票否决的建议;组织见义勇为的总结表彰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应对新问题、新挑战,以防风险、保稳定为目标,以严扫黑、抓提升为抓手,以推改革、促智能为动力,以讲政治、强队伍为保障,锐意进取,实干担当,以全区政法综治战线的新作为,不断推进我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湖、法治东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区打造“实力、活力、魅力”东湖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三.部门基本情况
区委政法委共有预算单位5个,包括(委)本级和综治办、防范办、维稳办、社区网格管理中心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参公事业编制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17人,其中:包括行政人员9人、参公事业人员2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人;退休人员5人。
四.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东湖区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280.4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0.48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其他收入0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东湖区委政法委支出预算总额为1280.48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80.4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0.3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7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054万元;项目支出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26%,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958.42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77.9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74%;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256.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住房保障9.316,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0.3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7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054万元;项目支出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26%,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958.42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77.9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74%。(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东湖区政法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80.4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256.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住房保障9.316,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
(四)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25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24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投稿建设智慧平安小区项目。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东湖区委政法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安排5.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1.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3.6万元,比上年减少 10.05万元。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8.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和图书。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340.8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340.8万元。
五.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东湖区委政法委
1.基本情况
区委政法委共有预算单位5个,包括(委)本级和综治办、防范办、维稳办、社区网格管理中心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参公事业编制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17人,其中:包括行政人员9人、参公事业人员2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人;退休人员5人。
2.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1280.4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80.486万元。
2018年东湖区政法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80.4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256.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住房保障9.316,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
七、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项):反映各级群众团体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样式),含
1.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