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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东湖区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 时间: 2020-11-11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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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共青团东湖区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共青团东湖区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东湖区委、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区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东发〔2002〕23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湖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正科级建制。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团区委机关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全区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团干部队伍、团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教育工作和全区团组织的科技文化活动;组织指导全区学校团组织的工作;宣传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协助社会各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负责全区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组织指导;承办区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共青团东湖区委,无下属二级单位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3在职人员3人,长期聘用人员2人,兼职副书记1人离休、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12.7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06万元,较2018年减少46.75万元,下降29.32%;本年收入合计110.65万元,较2018年减少19.49万元,下降14.98%,主要原因是:缩减单位经费,年初结余结转资金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0.08万元,占90.45%;其他收入10.57万元,占9.5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12.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4.27万元,较2018年减少53.13万元,下降33.75%,主要原因是:缩减单位经费,基层团建工作青年空间建设经费开支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8.44万元,较2018年增加6.38万元,增长309.71%,主要原因是:2019年经费开支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4.2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17万元,决算数为10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09万元,决算数为9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6万元,决算数为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2万元,决算数为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0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9.05万元,较2018年增加1.33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有所调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03万元,较2018年减少39.21万元,下降60.1%,主要原因是:全年活动、调研、培训频次较上年略有降低,基层团建工作青年空间建设经费开支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00万元,较2018年减少  18.2万元,下降54.82%,主要原因是:15万元全部用于助学金发放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减少1.2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采购办公设备,无新增固定资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33万元,下降70.2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 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33万元,下降70.21%。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是:2019年度公务接待活动次数减少,仅有一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3万元,较2018减少33.14万元,减少56.0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22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4.5%。

        组织对“南昌市东湖区贫困青少年儿童助学金项目”、“基层团组织配套工作经费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符合规范,资金落实得到保障;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以上制度的运行得到了有效的监督。我委不断加强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独立核算的原则,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基本完成了项目的预算安排、资金使用及后续管理,公众满意度较高。从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投入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进度基本上与计划进度保持同步。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南昌市东湖区贫困青少年儿童助学金项目”、“基层团组织配套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东湖区贫困青少年儿童助学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东湖区贫困青少年儿童助学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75%。剩余5万元预算已于2019年12月向区政府申请拨付,并于2020年4月拨付到位。 主要产出和效果:根据各镇、街道及管理处具体申报情况,决定对全区贫困(留守)儿童300人进行资助,每人资助金额500元,共发放金额15万元,有利于我区贫困学生健康成长,使学子们能继续完成学业,扩大影响,家长满意,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谐与稳定。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使用率仍待提升,2019年预算内5万元助学金未在2019年度内使用,建议年初制定助学金发放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申请预算;二是在帮扶资金筹集方面力度不大,现有助学金均为财政拨款,缺乏社会参与。建议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区域内的爱心人士、团队、创业者参与公益事业,实现与社会化深度融合。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制定助学金发放年度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申请预算;二是扩大宣传面,多利用媒体、报刊等方式,提高一对一帮扶活动宣传工作的力度和深度,通过发动社会爱心人士、公益募捐等形式开展“教育扶贫扶志”活动。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共青团东湖区委公开表

    附件2: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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