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地处省会中心城区,司法管辖范围除东湖区外还包括红谷滩新区。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六)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八)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九)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三)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117人,其中行政编制103人,事业编制14人;年末实有人数293人,其中在职人员 112 人,另聘用181人员 。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详表: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总计7389.5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700.97万元,本年收入6688.62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15.6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案件数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651.19万元,占全年收入的99.44%,其中: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经费为428.56万元,上级下达法院办案补助为879万元;其他收入37.42万元,占全年收入的0.5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支出总计7389.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801.41万元,较上年增加22.8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案件数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588.18万元。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801.41万元,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82.04万元,决算数为 6651.1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8%。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公共安全支出决算数为626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为96.3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01.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568.71万元,较2018年增加461.61万元,增长14.86%,主要原因是:新招入7名公务员,新招入司法辅助人员14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57.71万元,较2018年增加703.67 万元,增长73.76 %,主要原因是:案件数增加,新增劳务派遣制法官助理34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1.35万元,较2018年增加123.07 万元,增长13.7 %,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减。
(四)资本性支出253.43 万元,较2018年减少283.4万元,下降52.79 %,主要原因是:减少采购装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万元,决算数为5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0.06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2.78万元,下降30.3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学习安排。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接待任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52.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为2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已到报废年限,无法使用,故重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28.32万元,决算数较上年上升12.25%。主要原因是:车辆年限增长,维修费用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1.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3.32万元,降低31.3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4.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72%。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院暂无预算绩效项目。
从整体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我院较为合理运用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5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