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是主管残疾人工作的区委管理的群众团体,主要职责是: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
2、全面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
3、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4、全面强化残疾人就业工作
5、认真做好残疾人托养工作
6、广泛开展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
7、继续抓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扶贫工作
8、持续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9、扎实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
10、着力强化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差额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数4人,包括行政人员1人,差额事业编制3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收入预算总额为354.52万元,比上年增加1.484万元,增长0.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5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支出预算总额为354.52万元,比上年增加1.484万元,增长0.42%。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7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项目支出335.8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8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商品和服务支出3.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项目支出335.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7% 。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拨款支出预算354.52万元,较上年增长1.484万元,增长0.42%。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7%;住房保障支出1.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8.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1万元。主要原因是纳入到项目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99.5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62万元,服务预算37.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1个,涉及资金33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1、基本情况
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差额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数4人,包括行政人员1人,差额事业编制3人;退休人员1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354.52万元,较上年增加1.484万元,增长0.42%。
其中:财政拨款354.52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354.52万元,较上年增加1.484万元,增加0.42%。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335.80万元。
第三部分 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