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南昌市东湖区人大办公室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东湖区人大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人大的会务工作,协助区人大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领导或主持夲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四、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内的国民经济和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五、监督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六、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七、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人员的任免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本单位主要工作任务为区人大代表和领导选举,及法检两院的任命。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东湖区人大办公室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南昌市东湖区人大办公室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东湖区人大办公室。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数59人,其中:在职人数24人,包括行政人员2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5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东湖区人大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南昌市东湖区人大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579.06万元,比上年增加26.4万元,增长4.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0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南昌市东湖区人大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579.06万元, 比上年增加26.4万元,增长4.78%。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05.4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9.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3万元;项目支出173.64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73.6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8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23.8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9.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49%;商品和服务支出268.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南昌市东湖区人大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79.06万元,较上年增加26.4万元,增长4.78%。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68%;住房保障支出23.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1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行政运行经费为516.52万元,较上年增加18.41万元,增加3.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4.6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19.5万元、图书6.2万元、服务费8.9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1个,涉及资金173.64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比上年减少60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运行费用减少。
三、局(委、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市东湖区人大办公室(本级)
1、基本情况
南昌市东湖区人大办公室编制人数24人,实有人数5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5人。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2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579.06万元,较上年增加26.4万元,增加4.78%。
其中:财政拨款579.06万元,上年结转24.5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579.06万元,较上年增加26.4万元,增加4.7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9.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5.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3万元,项目支出173.64万元。
(二)无下属单位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人大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