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共青团东湖区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东湖区委、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区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东发[2002]23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湖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正科级建制。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团区委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全区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团干部队伍、团员队伍建设,调查了解全区团组织状况,总结推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经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推荐优秀青年干部做党的后备干部工作;负责全区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共青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指导全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教育工作和全区团组织的科技文化活动;组织青少年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养、树立、宣传全区各类优秀青年典型;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负责全区青少年外事工作,接待国内外青少年访问者,组织开展国外、境外青少年组织的交流活动。
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各种形式的生产经营管理、岗位成才、科技开发、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青年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
组织指导全区学校团组织的工作;组织开展促进学生全面成才的活动;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组织开展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活动;协助有关方面办理与全区少年儿童工作相关的事宜;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宣传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协助社会各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接受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为受害者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负责指导全区“希望工程”工作的开展,组织全区性“希望工程”款项的筹集、管理、使用及工程的实施;具体负责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组织指导。
承办区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共青团东湖区委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共青团东湖区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立足实力、活力、魅力东湖建设,聚焦主责主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发进取,着力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和凝聚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
1.政治建团,坚定不移推进共青团改革再出发。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推动共青团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效,更好的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围绕全区政治、经济、教育、文化、民生、环保、信访稳定等各项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作用。探索成立青联组织,加强代表性和广泛性,切实提升政治引领力和大局贡献度。坚持“全团带队”,重点推进少先队改革,聚焦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推进工作制度化、专业化和特色化发展。
2.思想凝团,强化对青少年的思想和价值引领。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开展网上主题团课、主题团日活动、“百名青年看东湖”等活动。抓住五四、六一、建队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两红两优”评选表彰,集中入队仪式等,深入挖掘选树团员先锋岗(队)、青年突击队、青少年维权岗等一大批可信可亲可学的典型,用他们的先进事迹影响和带动身边人,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向上向善。
3.品牌树团,把密切联系和服务青年作为工作主线。常态化开展“东青号”“时间银行·区校共建”“童心圆梦公益性社区少年宫”“青清行动”“三点半课堂”“点亮微心愿”“东青小小志愿者”“东湖少年军校”等个性化品牌项目,在婚恋交友、应急突击、扶贫帮困等领域探索东青志愿服务新品牌。深化青年空间建设,注重空间“软实力”提升,拓展“第三空间”,实现志愿服务平台和资源的互通、共享。
4.基础强团,着力提升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推动从严治团向基层延伸,强抓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做好团员发展与管理、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智慧团建录入、团组织关系转接、团的活动开展等基础团务工作,经常性深入机关、街道、社区、学校等地开展督导,把《团支部工作手册》作为评价团支部工作的重要标准。完善团内规章制度,严明团的纪律,切实用好谈话提醒、通报批评、督导检查等手段,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制度。
三、部门基本情况
共青团东湖区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无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数6人,包括行政人员3人,挂、兼职副书记3人。
第二部分 共青团东湖区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共青团东湖区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06.17万元,比上年增加17.034万元,增长19.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1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共青团东湖区委支出预算总额为106.17万元, 比上年增加17.034万元,增19.11%。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9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3万元;项目支出68.2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2.1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8.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1%;商品和服务支出60.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共青团东湖区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6.17万元,较上年增加17.034万元,增长19.11%。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2%;住房保障支出2.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37.95万元,较上年减少47.41万元,降55.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委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6.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6.7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制作,办公设备采购,软件维护,照相机、电脑、打印设备采购和维护等。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1个,涉及资金2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共青团东湖区委(本级)
1、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数6人,包括行政人员3人,挂、兼职副书记3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06.17万元,较上年增加17.034万元,增长19.11%。
其中:财政拨款106.1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06.17万元,较上年增加17.034万元,增长19.11%。
其中:基本支出37.9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3万元;项目支出68.2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万元。
第三部分 共青团东区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