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东湖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东湖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东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东湖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和区委公文呈(传)阅事项,提出贯彻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四)研究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对区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对区政府各项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重要工作部署、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七)负责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协助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
(八)负责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区政府信息系统和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管理工作。
(九)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十)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省、市和区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有关方面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负责承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区政府出台的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论证审核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把好法律关。
(十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十四)协调落实全区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外事侨务方面的工作。
(十六)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的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使用工作,做好外单位来区政府及办公室联系工作的接洽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政府办公室下属1个事业单位:东湖区信息中心,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全区网络信息工作,负责区网站信息开发、管理,负责视频会议通讯、多媒体技术及其他相关信息服务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紧扣重点抓调研。坚持把调研作为了解实情、研究措施、推进工作的根本途径。紧扣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点工作任务,围绕稳增长调结构谋良策,围绕保民生防风险察实情,分领域开展专题,提升高度、拓展广度、挖掘深度,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2.着力质量抓文稿。按照“领会上级精神、吃透区情、有信息量和知识点、便于操作”的要求,做好文稿服务。高标准起草好《政府工作报告》,全力以赴协助领导谋划好政府全局工作;精益求精地完成领导讲话及其它各类综合文稿的起草,进一步求新、求准、求实,以高质量的文稿为领导提供高质量的参谋服务。
3.紧盯焦点抓督查。发扬钉钉子精神,突出抓好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督查落实。围绕区委全会、区政府全体会、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和专项调度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精准发力,确保每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动态查核,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4.着眼统筹抓协调。强化与各街办(镇、管理处)、政府各部门和区直各单位之间的密切联系,强化对全区中心工作的源头参与,强化对重要会议活动的统筹协调,加强与兄弟县区的沟通交流,互通信息,理顺关系,形成合力,提升“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5.强化规范抓公文。着力推进公文处理流程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公文办理效率,严把发文审核关,持续精简文件,提高文件质量。
6.围绕精细抓会务。继续精简政务会议,精准高效组织区政府全体会、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以及专题会,严把议题关口,强化前置审核,加强会前协调,提高会议质量。
7.提升满意抓落实。组织做好区“两会”交办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好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不断提高落实率和满意率。
8.坚持高效抓应急。坚持24小时干部值班、领导带班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流程,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加大“12345”办理力度,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办理情况。
9.严格依法抓行政。落实区政府常务会定期集体学法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报备率100%。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10.注重实效抓管理。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让认真成为常态,力求办文精品化、办会零差错、办事全满意。严格执行请销假、考勤、公务用车、财务管理等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11.务实创新抓党建。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抓手,全面加强机关党建、作风、廉政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方式和党支部活动内容,不断增强办公室的向心力、亲和力、凝聚力。
三、基本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共有财政拨款预算单位2个,包括本级(南昌市东湖区政府办公室)和一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南昌市东湖区信息中心)。编制人数37名,其中:行政编制2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人数 31人,包括行政人员2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1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647.38万元,比上年减少3.729万元,减幅0.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5.3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3.51%;非税收入4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4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647.38万元,比上年减少3.729万元,减幅0.57%。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71.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2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7.1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3.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7万元;项目支出76.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76%,包括公用经费补助支出76.1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8%;住房保障支出44.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97.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34%;商品和服务支出249.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647.38万元,比上年增加35.56万元,增长5.81%。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71.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2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7.1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3.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7万元;项目支出76.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76%,包括公用经费补助支出76.1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8%;住房保障支出44.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97.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34%;商品和服务支出249.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571.2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124万元;社会服务采购10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19年无购置车辆部门预算安排。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1个,涉及资金15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三、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局本级)
1.基本情况
政府办公室编制人数22人,实有人数20人,退休人员11人。实有车辆3辆,其中定编车辆3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523.01万元,比上年减少1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23.01万元,比上年增加19.78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523.01万元,比上年减少19.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6.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5万元,公用经费补助支出70.1万元。
(二)东湖区督查办
1.基本情况
本单位无人员。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6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其中:财政拨款6万元,与上年增加0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6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其中:公用经费补助支出6万元。
(三)东湖区信息中心
1.基本情况
信息中心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人数11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18.37万元,与上年增加9.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8.37万元,与上年增加9.78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18.37万元,与上年增加9.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3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2万元。
第三部分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1-8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