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市政养护管理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市政养护管理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东湖区市政养护管理所是主管市政设施管理及维修养护的区城建局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东湖区道路、排水、路灯养护施工及汛期抗洪抢险、排冰灾等突击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 190人,其中在职人员 93人,退休人员 95人;年末其他人员 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3394.3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1085.73 万元,较2019年增加1085.7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 2308.63 万元,较2019年减少603.01万元,下降20.7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减少496.12万元,其他收入比2019年减少106.89万元,共减少603.01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872.70 万元,占 37.8%;其他收入1435.93万元,占 62.2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总计 3394.3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3394.36 万元,较2019年增加130.23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比2019年增加128.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2019年增加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2019年减少0.71万元,共增加130.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无增减。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394.36万元,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82.71 万元,决算数为872.7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 %。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00.1万元,决算数为 790.0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85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38 万元,决算数为4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4.23万元,决算数为3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2.7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71.51万元,较2019年减少495.71万元,下降36.26%,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人员经费用非财政收入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19万元,较2019年减少0.41万元,下降25.63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16万元,人员培训费增加0.75万元,共减少0.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 万元,决算数为 0.44 万元,完成预算的3.89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16万元,下降72.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无增减。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9年无增减。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情况。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无增减。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万元,决算数为0.44 万元,完成预算的19.13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16万元,下降72.5%,主要原因是车辆加油费及维修费减少,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加油费及维修费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9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市政养护经费”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万元。该项目委托中兴财光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较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将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纳入项目管理中,基本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附件3-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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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政道路养护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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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东湖区城建局 |
实施单位 |
东湖区市政养护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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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0.00 |
400.00 |
400.0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00.00 |
400.00 |
400.0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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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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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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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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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对我区市政道路上存在的问题切实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将各种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对我区市政道路上损毁的市政设施进行全面维修,确保全区市政道路及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
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区181条道路(含市管8条、区管173条)、全区105.51万平方米路面、39.52万平方米人行道、6955盏路灯及136.93公里排水管网的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全区市政道路及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20分) |
管护道路181条 |
100% |
100% |
4 |
4 |
|
|||||||
管护路面面积105.51万平米 |
100% |
100% |
4 |
4 |
|
|||||||||
管护人行道面积39.52万平米 |
100% |
100% |
4 |
4 |
|
|||||||||
管护路灯6955盏 |
100% |
100% |
4 |
4 |
|
|||||||||
管护排水管网136.93公里 |
100% |
100% |
4 |
4 |
|
|||||||||
质量指标 (15分) |
道路养护达标率 |
≥95% |
>90% |
5 |
4 |
辖区管护面积较大,存在盲点和遗留。将加强精细化管理 |
||||||||
路灯管护达标率 |
≥95% |
>90% |
5 |
4 |
||||||||||
排水管网管护达标率 |
≥95% |
>90% |
5 |
4 |
||||||||||
时效指标 (5分) |
每日一巡 |
100% |
100% |
2 |
2 |
|
||||||||
发现问题处理及时率 |
100% |
100% |
3 |
3 |
|
|||||||||
成本指标 (10分) |
养护经费成本控制达标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社会效益 指标 (15分) |
市政道路运行保障 |
100% |
>95% |
10 |
9 |
辖区管护面积较大,存在盲点和遗留。将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效果 |
|||||||
市政路灯照明保障 |
100% |
>95% |
5 |
4 |
||||||||||
生态效益指标 (10分) |
市政管网畅通保障 |
100% |
>95% |
5 |
4 |
|||||||||
优化城市环境 |
100% |
>95% |
5 |
4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5分) |
亮灯率 |
≥98% |
98% |
5 |
5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85% |
10 |
9 |
|
|||||||
总分 |
100 |
92 |
|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政养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 万元,执行数为 400万,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区181条道路(含市管8条、区管173条)、全区105.51万平方米路面、39.52万平方米人行道、6955盏路灯及136.93公里排水管网的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全区市政道路及设施安全有效运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辖区管护面积较大,存在盲点和遗留。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效果。
(三)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一)评分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权重 |
评分标准 |
评价得分 |
决策 (15分) |
项目立项 (4分) |
立项依据 充分性 |
2 |
①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四项各占1/4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2 |
立项程序 规范性 |
2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两项各占1/2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2 |
||
绩效目标 (6分)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
4 |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四项各占1/4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4 |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
2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两项各占1/2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2 |
||
资金投入 (5分) |
预算编制 科学性 |
3 |
①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②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③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三项各占1/3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3 |
|
资金分配 合理性 |
2 |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实际是否相适应。二项各占1/2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2 |
||
过程 (25分) |
资金管理 (10分) |
资金到位率 |
2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X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资金到位率达100%得满分,低于100%按指标权重比例计分。 |
2 |
预算执行率 |
3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X100%。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得满分,低于100%按指标权重比例计分。 |
3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5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②③每有一项不符,各扣1分;④不符合,该项指标为0分。 |
5 |
||
组织实施 (1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5 |
①是否己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业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办法;②上述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二项各占1/2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2.5 |
|
制度执行 有效性 |
10 |
①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四项各占1/4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10 |
||
产出 (30分) |
产出数量 (15分) |
管护道路 |
3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数量/计划管护数量*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181条。 |
3 |
管护路面面积 |
3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面积/计划管护面积*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105.51万平方米。 |
3 |
||
管护人行道面积 |
3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面积/计划管护面积*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39.52万平方米。 |
3 |
||
管护路灯 |
3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数量/计划管护数量*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6955盏。 |
3 |
||
管护排水管网 |
3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长度/计划管护长度*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136.93公里。 |
3 |
||
产出质量 (5分) |
道路养护达标率 |
2 |
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1.8 |
|
路灯管护达标率 |
2 |
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1.8 |
||
排水管网管护 达标率 |
1 |
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1 |
||
产出时效 (5分) |
每日一巡 |
3 |
时效指标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3 |
|
发现问题处理 及时率 |
2 |
时效指标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2 |
||
产出成本 (5分) |
养护经费成本控制达标率 |
5 |
成本指标目标值为≤100%,年度实际管养成本/计划管养成本*100%≤100%得满分,超出成本标准不得分。 |
5 |
|
效益 (25分) |
社会效益 (15分) |
市政道路运行保障 |
10 |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得分=完成率*分值 |
9 |
市政路灯照明保障 |
5 |
4.5 |
|||
生态效益 (5分) |
市政管网畅通保障 |
3 |
3 |
||
优化城市环境 |
2 |
2 |
|||
可持续效益 (5分) |
亮灯率 |
5 |
5 |
||
满意度 (5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 满意度 (5分)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5 |
满意度90%以上得5分,90%以下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未开展满意度调查为0分。 |
0 |
总 分 |
90.6 |
从本次绩效评价的整体情况来看,区市政养护管理所充分发挥了区级财政资金的作用,将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纳入项目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当年市政养护工作,基本确保了区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经综合评价,2020年度市政道路养护经费绩效评价得分90.6分,评价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单位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反映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取得的,按照相关制度规定需上缴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相关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其他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支出:反映除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中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城管执法、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工程建设管理、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