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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政协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时间: 2020-06-19 21:58
    • 来源: 东湖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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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南昌市东湖区政协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内设机构:办公室、提案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专委会办公室、委员联络办公室。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东湖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为推进东湖“三生融合”发展,奋力开启生产更加高质、生活更具品质、生态更为优质的东湖发展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政协组织的性质定位,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民政协事业正确的政治方向。运用中心组学习、常委会学习、研讨培训等形式,组织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委员、机关工作人员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对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认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努力使区政协组织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切实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言资政。深入开展“彰显省会担当,我们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就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议政性常委会议、专委会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等形式,积极建言献策。围绕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等事关东湖发展的基础性、重大性问题,大力开展专题调研,广纳群言,广集民智,为东湖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协智慧。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聚焦打造高品质生活目标,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民生实事,积极组织开展“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的民主协商,拓展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民主协商渠道,协助区委、区政府扎实推进民生改善,提升百姓幸福感、获得感。加大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协商式民主监督力度,围绕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等内容,组织协商式监督、视察式监督和提案办理式监督,寓监督于大会发言、调研视察、提案、社情民意等经常性工作之中。

    认真做好凝心聚力工作。充分发挥大团结大联合优势,加强与各党派团体、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协作,积极为他们在政协履职创造条件,鼓励他们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界别的名义提出提案、组织视察调研、参加协商议政等活动,为东湖改革发展多作贡献,凝心聚力画好同心圆。加强与社会各界群众联系交往,积极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工作,为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贡献政协力量。加强与全国各兄弟县区政协的互动交流,增进政协组织间的联系。

    不断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协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定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委员学习培训管理,丰富委员学习形式,建设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委员队伍。推进委员履职服务管理中心建设,积极搭建平台载体,健全完善联系服务委员制度,充分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委员履职实效。重视发挥专委会基础性作用,改进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途径,加强界别工作。切实加强政协机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干部队伍,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政协工作的水平。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政协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区本级1个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区政协。编制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

    第二部分  区政协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区政协收入预算总额为466.58万元,比上年减少14.65万元,下降3.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5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区政协支出预算总额为466.58万元, 比上年减少14.65万元,下降3.04%。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1.5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1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7.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4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16.8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2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商品和服务支出139.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9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区政协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6.58万元,较上年减少14.65万元,下降3.04%。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7.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1.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81%;住房保障支出16.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6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4.67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59万元。其中,货物预算51万元,服务预算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2个,涉及资金115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9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三、局(委、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政协(本级)

    1、基本情况

    政协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17人。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2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466.58万元,较上年减少14.65万元,减少3.04%。

    其中:财政拨款466.58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466.58万元,较上年减少14.65万元,减少3.0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1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

    第三部分  政协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政协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_2020-06-17(1)(1).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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