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党校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党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中央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及市、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发挥对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地轮训和培训全区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和理论宣传骨干;负责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2、研究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部署,对全区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3、负责对基层党校的业务指导、师资培训等工作,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质量;加强同国内院校、学术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4、负责对全区在职干部进行形势与任务的宣传教育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委党校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继续举办中青干部培训班、社区(村)书记专题培训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等主体班;加强与其它职能部门沟通,争取外单位来我校办班或联合办班,承接好外来培训;继续增强我校��合协调能力和培训能力深化课题研究,提高科研工作水平;积极做好新校舍的建设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区委党校共有预算单位1个,东湖区委党校本级。其中,行政机关1个:东湖区委党校。编制人数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7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党校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党校收入预算总额为74.35万元,比上年增加1.81万元,增长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3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党校支出预算总额为74.35万元, 比上年增加1.81万元,增长2.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4.3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9.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65.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3.9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9.7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75%;商品和服务支出4.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党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4.35万元,较上年增加1.81万元,增长2.5%。具体支出情况是:教育支出65.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7.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06%;住房保障支出3.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3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4.6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4万元。主要用于文印设备2.40万元,台式计算机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局(委、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党校(本级)
1、基本情况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党校编制人数7人,实有人数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74.35万元,较上年增加1.81万元,增加2.5%。
其中:财政拨款74.35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74.35万元,较上年增加1.81万元,增加2.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3万元。
(二)无下级单位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党校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党校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_2020-06-17.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