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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东湖区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时间: 2020-06-19 22:39
    • 来源: 东湖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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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东湖区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共青团东湖区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东湖区委、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区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东发[2002]23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湖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正科级建制。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团区委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全区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团干部队伍、团员队伍建设,调查了解全区团组织状况,总结推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经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推荐优秀青年干部做党的后备干部工作;负责全区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共青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指导全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教育工作和全区团组织的科技文化活动;组织青少年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养、树立、宣传全区各类优秀青年典型;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负责全区青少年外事工作,接待国内外青少年访问者,组织开展国外、境外青少年组织的交流活动。

    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各种形式的生产经营管理、岗位成才、科技开发、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青年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

    组织指导全区学校团组织的工作;组织开展促进学生全面成才的活动;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组织开展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活动;协助有关方面办理与全区少年儿童工作相关的事宜;加强少先队辅导��队伍建设。

    宣传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协助社会各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接受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为受害者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负责指导全区“希望工程”工作的开展,组织全区性“希望工程”款项的筹集、管理、使用及工程的实施;具体负责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组织指导。

    承办区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东湖区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区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团市委十七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服务党政中心大局,服务青年贴近基层,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团员青年解放思想、创先争优、务实笃干,为彰显省会担当、推动东湖区“三生融合”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一)坚持思想引领,永葆共青团政治属性

    深化思想政治和理论政策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团干部、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培训学习班、读书分享会、研讨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学习活动。组织“青年讲师团”常态化深入基层、走进青年,围绕党的理论、党史国史、形势政策、成就故事等,开展“榜样的力量”主题宣讲交流活动。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线上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定期推送学习内容,不定期组织网上知识竞赛;线下积极开展“红色基因代代传工程”“与人生对话”“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百名青年看东湖”等主题团日教育活动。开展“彰显省会担当 团员青年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搭建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青年企业家、青年志愿者、团员青年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沟通平台,围绕“共青团组织如何解放思想”“如何持续深化共青团改革”“如何做好新时代青年工作”“团员青年如何参与在经济建设、城市建管、社会治理等工作”等内容开展矛盾分析、查摆问题、建言献策。组织召开第三届“东湖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暨“三风”青年事迹分享活动。联合江西广播电视台共同推出2020年“东湖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线上事迹分享会暨“青年大学习 三风好榜样”特别栏目——《东湖青年 奋勇争先》,电话采访获奖者,通过车载电台调频97.4进行在线播放,同时在“���湖区共青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

    (二)主动担当作为,凝心聚力服务中心大局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动员各镇、街道(管理处)、卫健、公安、教育等系统的团员青年、志愿者,组成东青突击队,面向社会招募青年志愿者、返乡大学生团员青年支援一线,在社区楼道、居民小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防疫消杀、体温测量、人员排查、入户登记、防疫知识宣传、安全巡逻、心理辅导、思想引导等工作。深入挖掘疫情期间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志愿者等的青春防疫故事,通过“东湖区共青团”微信公众号进行系列宣传。开展“春风行动”,联合区人社局推出“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招聘会。开展防疫知识宣传,组织全区青少年开展“同心战‘疫’情”青春勇担当”线上主题团课和“榜样的力量”主题少先队活动课。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城市建管、民生服务等各项中心工作发挥团员青年的生力军作用,加大与辖区内的央央春天、招行大厦两大亿元楼宇的对接服务,推动非公企业团建,继续深化开展“时间银行 区校共建”志愿服务活动,号召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文明创建、唱响“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大力开展“绿动赣鄱”“920南昌”“青清行动”“垃圾分类齐步走”等活动。深化“赣青扶贫”青年行动。继续大力实施“点亮微心愿”“童心圆梦”公益性社区少年宫等品牌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一对一”结对和定点帮扶,常态化、精准化、项目化开展“大手拉小手”帮助贫困青少年脱贫,依托“名著小书包”“女童保护”等项目,为青少年的心灵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助力城市脱贫攻坚。创新“东青新媒体”唱响“东湖好声音”。做大做强“东湖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共青团南昌市东湖区委”微博账号,探索开发“青春东湖”抖音账号。联合文创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开发文创产品。加强青年“网络东军”建设,构建区级、街道、社区三级网宣工作队伍。升级打造“东青号”移动志愿服务站。继续用实、用活“东青号”移动志愿服务站,在步行街、青山客运站、街道社区、滕王阁景区、东湖(八一公园)、贤士湖公园等地,常态化为社区居民和广大游客朋友提供信息咨询、道路指引、雨伞租借、移动充电、应急药品等便民服务,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健康养生等专业服务,广泛开展文明创建、交通秩序整治、社会治安维护、城市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治理、流动图书馆、青年婚恋交友以及救助弱势群体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勇于开拓创新,联系服务青年成长成才

    努力搭建青少年创新创业发展平台。积极落实《东湖区落实<江西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东办字〔2019〕68号)文件要。举办创业大讲堂,做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青年信用户创评等工作。大力推进新生代企业家队伍建设,协助做好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不定期组织青年人才开展调研、论证、咨询等活动。积极对接服务新兴青年群体。深化开展筑梦计划,重点关注“网络主播”“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画家、歌手、作家等,从社会融入、创业就业、自身发展、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入手,通过大走访、大调研等形式,帮助解决青年的所需所想所盼。常态化开展各类团属品牌服务。常态化开展“童心圆梦公益性社区少年宫”“三点半课堂”“东青小小志愿者”“东湖少年军校”“东湖青年平安志愿服务队”等品牌项目。结合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日、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99公益日、建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四)全面从严治团,着力夯实基层团建工作

    全力抓好基础团务工作。抓实团员发展、组织生活、“两书”填写、“三员”队伍建设、“智慧团建”、团支部建设“六大质量”,落实“团队衔接”机制、“学社衔接”机制、团支部书记满意度测评机制。经常性深入机关、街道、社区、学校等地开展《团支部工作手册》督导,切实用好谈话提醒、通报批评、督导检查等手段。注重团干部教育培训,完善团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团组织考核激励机制。夯实基层团组织阵地建设。依托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深化青年空间建设,持续推广“三点半课堂”“童心圆梦”公益性社区少年宫等品牌活动。探索成立“网红基地”“众创空间”“共青团影院”等青年空间建设。全团带队抓好少先队建设。召开中国少年先锋队东湖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完成少工委换届任务。抓住“6·1”儿童节、“10·13”建队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红色基因代代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加红领巾讲解员、少先队讲解员、少年军校进校园和赣陶两地“手拉手”活动。继续开展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推进法治、禁毒、自护教育进课堂,办好东湖八一少年军校夏令营。深化“东青小小志愿者”队伍建设,精细化打造少先队鼓号队、管乐队,持续抓好少先队辅导员的培养、选拔和培训等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共青团东湖区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行政机关1个,无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数8人,包括行政人员3人,挂、兼职副书记3人,长期聘用人员1人,兼职会计1人。

    第二部分  共青团东湖区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共青团东湖区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02.57万元,比上年减少3.6万元,下降3.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5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共青团东湖区委支出预算总额为102.57万元, 比上年减少3.6万元,下降3.39%。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9.6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万元;项目支出52.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97.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2.2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9.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05%;商品和服务支出33.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5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共青团东湖区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2.57万元,较上年减少3.6万元,下降3.39%。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97.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97.43万元,较上年减少3.21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压缩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7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制作,办公设备采购,电脑采购和维护等。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8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3个,涉及资金52.92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缩单位“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本单位无所属的二级单位。

    第三部分  共青团东湖区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_2020-06-17.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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