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区直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并负责实施。
2、负责对区直机关国有资产的登记、界定、管理工作。
3、负责区直机关房产的统一建设、调配、管理、维修和改造经费的安排使用。
4、负责区直机关的消防、车辆停放、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区直机关办公楼、院内的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管理,机电设备管理,餐饮供应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7、负责全区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金、礼品登记、上报、上缴管理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国家、外省、市、县区在东湖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大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大型会务的保障工作。
9、负责接待外地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带队来访和上级来我区指导工作的领导以及来我区考察投资的客商。
10、负责区领导和区党政代表团出访、考察的外联服务工作。
11、综合管理区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资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区机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管理科学化、服务人性化、保障精细化”为重点,解放思想,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及《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切实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转变服务理念、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高效开展。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积极做好会议保障、接待工作。
2020年,我局将统一思想,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令行禁止、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好全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等会务保障和服务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完成“三看”、区“两会”等重大活动、会议保障工作。
(二)打造“智慧后勤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后勤服务整体水平。
为切实提高后勤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率,2020年,我局将积极筹划打造机关“智慧后勤管理服务平台”,届时,通过手机app可以实现网上“在线报修、公车预约、会务预约、员工关怀、新闻发布”等综合性服务。
(三)稳步推进“人脸识别系统”建设,提高安保技防能力。
2020年,机管局将进一步狠抓大楼物业管理,加强人防、技防相结合,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确保机关大楼安全无事故。一是组织物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二是维修更换一批监控设备;三是积极筹备改造升级门禁系统,建立“人脸识别系统”,切实提高物业安保技防能力。
(四)打造低碳机关,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完善节能减排机制,积极打造低碳节能机关。做好全区机关单位水、电、气、油统计工作。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区办公大楼节能宣传氛围,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全面推进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食堂服务质量。
我局进一步加强食堂各项管理。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机关食堂,丰富菜品品种,注重菜肴质量,坚持考核制度,改善服务态度,坚持制订周食谱,根据季节,精挑细选,注重营养搭配,提高干部职工满意率。严把食品安全和卫生关,抓好机关餐饮后勤服务,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二是严格食堂考核制度。每月对菜品质量、服务水平进行考核,提升食堂服务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大楼物业管理。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大楼物业管理,一是要加强保安管理,选好配强大门安保力量,严格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可疑人员进入大楼,防止破坏行为,正确妥善处置上访人员,确保机关大楼安全稳定;认真落实大楼巡查制度,特别是大楼夜间的巡查,提高警惕,将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加强保洁质量,坚持从细微之处入手,把保洁质量再提高一个档次,做到让领导放心、干部满意。三是要进一步提升会务保障质量,管理维护好演艺中心、新闻发布厅及各会议室的设施设备,加强与会议主办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全区重大会议的顺利召开。
(七)���进一步加强区公车平台管理。
2020年,我们将积极探索公车平台运营新模式,制定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车平台运营,加强司乘人员管理教育,确保车辆安全运行。严把派车权限及流程,做到车辆使用符合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人数3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8人;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区机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409.13万元,比上年减少139.56万元,下降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9.1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区机管局(委)支出预算总额为2409.13万元,比上年减少139.56万元,下降5.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5.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4.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9万元;项目支出22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3%,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174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387.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住房保障支出9.47,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4.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商品和服务支出2184.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资本性支出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区机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409.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9.13万元,比上年减少139.56万元,下降5.5%。
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7.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5%;住房保障支出9.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0.32万元,较上年减少29.16万元,减少73.9%。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527万元。主要用于乘用车145万元,客车25万元,车辆加油服务80万元,识别输入设备40万元,一般会议服务80万元,家具用具20万元,住宿和餐饮服务900万元,文印设备50万元,空调机30万元,视频会议系统设备30万元,广告服务2万元,公共设施管理服务12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9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2个,涉及资金2224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70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5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万元,较上年增加40万。增加的原因:一是公车平台重大调研应急用车、综合执法用车及公务用车量逐年递增,导致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运营费用也相应增加;二是公车平台成立时,由于用车量少,为节约成本,部分车辆未投入使用,随着用车量大增,为满足用车需求,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而车辆保险、年检、维修等费用也相应增加;三是公车平台车辆特别是执法局分平台的车辆由于使用频繁,使用时间长,购买车辆年限长,车辆车况越来越差,导致车辆燃油、维修、保养费用也相应增加;四是为满足公务用车需要,公车平台2018年底购置、置换了三辆中小型客车和一辆商务车,车辆保险、年检、保养等费用也相应增加;五是货币通胀原因导致燃油、车辆保险、车辆年检、车辆维修保养等费用增加;六是公车平台已经纳入“全省一张网”用车信息化平台管理,实现全省公车跨部门统一调度,车辆运营费也相应增加。
三、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的具体说明
(一)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1、基本情况
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人数33人,实有人数20人,在职人数1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人。实有车辆70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2409.13万元,比上年减少139.56万元,下降5.5%。
其中:财政拨款2409.13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2409.13万元,比上年减少139.56万元,下降5.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9万元,项目支出2224万元。
(二)无下级单位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机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_2020-06-17.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