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东湖区金融办是受区政府委托做好驻区金融企业日常服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级政府主导投资的重点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工作的区政府组成全额事业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全区金融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受区政府委托做好驻区金融企业日常服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级政府主导投资的重点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工作;推动区本级投融资平台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全区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做好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的申报设立及日常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东湖区金融办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重视金融稳健发展,强化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金融服务能力;
2、重拳打击非法集资,提高民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
3、重点优化服务,推动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成功后的价值释放;
4、重地守好金融招商,拓宽金融发展空间。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东湖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南昌市东湖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编制人数6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4人,其中:在职人数4人,包括全额补助事业人员4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南昌市东湖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71.58万元,比上年减少9.64万元,下降11.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5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南昌市东湖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71.58万元, 比上年减少9.64万元,下降11.87%。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6.2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8万元;项目支出15.3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5.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2.8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2.7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62%;商品和服务支出18.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10% ;资本性支出0.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南昌市东湖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1.58万元,较上年减少9.64万元,下降11.87%。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28%;住房保障支出2.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3.58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1个,涉及资金15.3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4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2.4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三、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