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是主管残疾人工作的区委管理的群众团体,主要职责是: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动残联自身建设发展
2、完善康复服务体系,优化残疾人生活环境
3、重点推进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
4、重视教育就业培训,开展残疾人帮扶工作
5、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营造扶残助残新风尚
6、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残疾人维权渠道
7、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残疾人潜力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差额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在编人数4人,包括行政人员1人,差额事业编3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收入预算总额为329.41万元,比上年减少25.11万元,下降7.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4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支出预算总额为329.41万元,比上年减少25.11万元,下降7.08%。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9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项目支出298.4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98.4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8.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9%;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1%;项目支出298.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5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9.41万元,较上年减少25.11万元,下降7.08%。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67%;住房保障支出1.1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31.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会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8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预算24万元;货物预算5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部门无车辆。2020年无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预算项目2个,涉及资金298.4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1、基本情况
东湖区残疾人联合会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5人,退休人员1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329.41万元,较上年减少25.11万元,下降7.08%。
其中:财政拨款329.41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329.41万元,较上年减少25.11万元,下降7.0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298.40万元。
第三部分 东湖区残疾人联合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