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组织部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委组织部是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工作机构,是区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代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指导全区组织员队伍建设,解决组织员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好组织员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办理我区摄于市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提出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以及有关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负责区委委托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督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三)研究提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在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经营管理者队伍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四)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
(五)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区委、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群众反映违反《干部作用条例》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的举报;承办领导批办和上级交办的举报件;督促、检查、指导下级党组织人事方面的举报工作。
(七)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
(八)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和参与制定全区知识分子的政策和规定;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负责对专业技术专业拔尖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
(九)负责全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知道全区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党群、人大、政协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党群、法院、检察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全区党群、政法部门干部调动、录用审批工作。
(十)负责军队营职专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十一)管理区委老干部局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十三)负责审批区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委员会人员组成,审批区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十四)领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党纪和党规党法教育及纪律检查工作,按照惯例权限,负责审理、审批区直机关党组织的违纪处理和党员的党纪处分。
(十五)负责审批区直机关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做好党员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七)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十八)领导和协调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促进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政策和规划。
(十九)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党委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发展党员工作。
(二十)做好全区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暨“大组工网”的规划、建设、协调,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开展组织系统机构的人员信息库、组织工作业务信息库、知识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开展组织系统信息统计、信息技术服务和信息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十一)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委组织部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依托,以提升基层组织力为重点,以提升组织工作质量为目标,突出实践、实干、实效,奋力开创新时代组织工作新局面。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委组织部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组织部本级和2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府机关1个:组织部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党员远程教育中心。编制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数13人,包括行政人员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员5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区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区委组织部收入预算总额为2034.17万元,比上年增加60.05万元,增长3.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4.1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区委组织部支出预算总额为2034.17万元, 比上年增加61.05万元,增长3.04%。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8.8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8.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9万元;项目支出1825.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 ;住房和保障支出9.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98.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商品和服务支出1835.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区委组织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34.17万元,较上年增加60.05万元,增长3.04%。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8.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61%;住房保障支出9.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4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0.09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1万元。主要用于:台式计算机7万元、住宿和餐饮服务3万元、图书2万元、印刷品3万元、存储设备2万元、计算机软件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11个,涉及资金1825.3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9.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14.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局(委、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市东湖区委组织部(本级)
1、基本情况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组织部本级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退休人员2人。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2034.17万元,较上年增加60.05万元,增加3.04%。
其中:财政拨款2034.1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2034.17万元,较上年增加60.5万元,增加3.0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9万元,项目支出1825.3万元。
(二)党员远程教育中心
1.基本情况
党员远程教育中心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5人。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64.62万元,比上年增加30.98,增加92.09%。
其中:财政拨款64.62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64.62万元,比上年增加30.98,增加92.09%。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 区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_2020-06-17.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