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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时间: 2021-04-07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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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录

    第一部分东湖区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东湖区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站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东湖区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东湖区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协调,指导乡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发展,参与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等农村社会事业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双带”工作、“一村一品”工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工作;落实各项农业、林业政策、指导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并做好农民培训、做好农作物病虫草害测报及土壤、环境的检测,指导林业病虫害的预防和查治;负责城郊林木资源管理和种植管护、负责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承担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负责全区动物检疫防疫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水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水产项目管理、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与队伍建设指导,水产新技术引进与推广,水产新品种引进与试验示范,水产技术培训。

    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扎实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健全和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区处理”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开展“三清二改一管护”村庄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好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

    2.开展农村旱厕整治工作。按照“区级统筹、部门联动、属地落实、村民主体”的要求,明确行业部门管理责任,镇(处)属地责任,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村民有序参与,推动各类资源、政策、力量集聚,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农村旱厕整治工作。

    3.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攻坚战,实施农药化肥“负增长”,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药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

    4.全面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界定的基础上,不断挖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潜力,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自身“造血”功能。支持村集体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发展村属物业、整合土地资源、发展股份合作经济、发展服务型经济等方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一批经济薄弱村,培育一批经济强村。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成立投资公司统筹运营管理村集体资产资源。

    5.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多村一品”。深入实施“一村一品”、“多村一品”,聚集蔬菜种植、农产品加工业等特色主导产品,积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提升行动,引导组建合作社联合社,按照“定期监测、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要求,培育做优各级示范社,辐射和带动一般社,清理和淘汰“空壳社”,实现合作社发展数量与质量并举。

    6.做大做强花卉苗木产业。将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着力打造南洲村特色盆栽花卉苗木产业园,把花卉苗木产业打造成我区农业发展的新亮点、农民增收的新来源。争取上级对花卉苗木的政策支持,积极探索将市政工程用花采购标准和生产标准相衔接,积极选育推广花卉苗木良种,加快花卉苗木先进实用栽培技术推广应用,实行精细化管理。

    7.加大农业产业推介力度。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继续唱响“休闲农业.秀美乡村”活动月品牌,大力培育休闲观光农业,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美丽经济;推进“互联网+农业”,开设线下线上体验店,通过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会、产销对接会、品牌农产品评选等方式,宣传推介我区特色农产品。

    8.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安全监测,严格按照NY/T762-2004程序定期进行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完成安排量化的检测任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9.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改革。要确保完成土地确保登记颁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防止土地占用失控,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

    10.加强“三资”监管。加强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完善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台账。完善和落实村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尤其要严格执行村集体工程项目和集体资产出租(承包)招投标制度。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工程建设、资产变更等重大事项和重大支出项目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对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实行经济责任审计。

    11.加强人才队伍保障。要制定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深入推进高职培养高素质农民工作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实施新型农业人才培训工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小农户培训计划,推广“田教授”“土专家”等做法,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站为东湖区农业农村局的二级单位(全额事业),编制人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数6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人。

    第二部分东湖区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东湖区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站收入预算总额为136.01万元,比上年增加19.25万元,增长16.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21万元;其他收入59.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东湖区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站支出预算总额为136.01万元, 比上年增加19.25万元,增长16.49%。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6.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6.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15.0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6.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07%;商品和服务支出38.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东湖区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站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6.21万元,较上年增加0.75万元,增长0.99%。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7.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13%;住房保障支出4.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3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38.35万元,较上年增加18.51万元,增长93.3%。增加原因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的增加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东湖区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站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第三部分东湖区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包括: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5张表,包括: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10、《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付。

    附件: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站2021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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