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3)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
(4)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5)依法按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有关案件;
(6)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依法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7)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本院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机关党建等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工作人员;
(9)负责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0)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院本级。
2020年底实有114人,退休5人,红谷滩区划调整调离13人,其他原因调离2人,调入2人,调整后2021年底实有9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5346.2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本年收入合计5346.21万元,较2020年减少719.35万元,下降11.86 %,主要原因是:取消办案绩效奖励。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345.83万元,占99.9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38万元,占0.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5346.2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346.21万元,较2020年减少719.35万元,下降11.86%,主要原因是:取消办案绩效奖励;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无变化。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346.21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91.41万元,决算数为534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1%。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91.41万元,决算数534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1%,主要原因是:调整管辖范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45.8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194.72万元,较2020年减少143.04万元,下降4.29 %,主要原因是:重新划分管辖区域,人员编制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79.06万元,较2020年增加318.71万元,增长25.23 %,主要原因是:办案费用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04万元,较2020年减少1015.24 万元,下降98.12%,主要原因是:取消办案绩效奖励。
(四)资本性支出553万元,较2020年增加170.49万元,增长30.83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更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万元,决算数为24.85万元,完成预算的31.06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4.98万元,增长25.0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无变化。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无变化。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公务接待任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无变化,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万元,决算数为24.85万元,完成预算的35.5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4.98万元,增长25.06%,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车运维费受疫情影响,2021年恢复正常,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9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2.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9.22万元,增长29.78 %,主要原因是:办案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7.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9%。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二级项目。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46.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二级项目。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二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5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