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牙病防治所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牙病防治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牙病防治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牙病防治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牙病防治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牙病防治所目前开设口内口外科、口腔正畸科、口腔修复等科室,开展各种常规口腔疾病的诊治。是省、市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职能是从事口腔相关疾病的预防咨询、诊断及治疗工作;面向社会科普宣传口腔卫生保健知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
7 个,包括:南昌牙病防治所。
编制人数小计 17 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17 人。实有人数小计 15 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15 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15 人。退休人数小计20 人。
第二部分 南昌牙病防治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牙病防治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牙病防治所收入预算总额为 864.3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96.63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 49.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12 万元;事业收入 365.3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49 万元;其他收入资金 45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5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牙病防治所支出预算总额为 864.3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96.63 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864.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3.3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47.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3.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3 万元,资本性支出 60 万元。项目支出 4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5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52.3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00.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2.2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8.82 万元。其他支出4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247.5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2.2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6.3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55万元;资本性支出 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8 万元。项目支出 4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5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牙病防治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 49.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5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9.5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9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49.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5.1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4.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8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35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南昌牙病防治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南昌牙病防治所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南昌牙病防治所为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南昌牙病防治所政府采购总额 66.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6.1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九)xx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无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南昌牙病防治所无"三公"经费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填列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按照财政部《地方预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