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区直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对区直机关国有资产的登记、界定、管理工作。
(三 )负责区直机关房产的统一建设、调配、管理、维修和改造经费的安排使用。
(四)负责区直机关的消防、车辆停放、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区直机关办公楼、院内的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管理,机电设备管理,餐饮供应管理工作。
(六)负责机关事业部门政府采购工作。
(七)负责全区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金、礼品登记、上报、上缴管理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国家、外省、市、县区在东湖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大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大型会务的保障工作。
(九)负责接待外地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带队来访和上级来我区指导工作的领导以及来我区考察投资的客商。
(十)负责区领导和区党政代表团出访、考察的外联服务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区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资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推进创新东湖、智慧东湖、健康东湖、人文东湖、幸福东湖工作中作出区机管中心应有的贡献。
1.持续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科学防控,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大楼公共区域卫生清扫、消毒。继续做好主要会场通风换气,会前、会后的消杀工作;三是加强大门岗保安管理,坚持体温检测;四是做好防控物资储备,确保一定数量的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常态化储备。
2.加强后勤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新常态下的新作为。
保持学习教育不松懈。一是坚持周一集中学习制度,严肃学习纪律;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用严格的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干部,做到警钟长鸣,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三是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促进后勤工作人员做到公权不谋私利、公职不徇私情,树立机管中心干部职工勤政务实的良好形象。
3.积极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扩大“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成果。
为扩大“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成果,我中心将在“真节能,强推进”上下功夫。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二是加大垃圾分类力度,推动公共机构单位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助推文明城市建设,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目标;三是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车,逐步实现新能源车代替燃油车;四是积极与市公节办对接,确保我区在公节工作年度考核中排在全市第一序列。
4.强化服务保障,聚焦业务提升。
1、优化机关办公大楼管理。一是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本着制度化、人性化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人员进出、车辆停放、节能减排、办公用房、食堂就餐等管理制度,为政府机关高效运转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二是继续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规范管理、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后勤精细化管理,更好地服务大局。
2、推动打造机关健康食堂。进一步加强机关食堂管理,着力打造机关健康食堂。一是提倡少油少盐少糖,注重营养搭配;二是严把食品安全和卫生关,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三是坚持“明厨亮灶”,通过食堂电视,实现食堂操作间透明化;四是持续推进“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现象。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共有预算单位 1个,包括:机关中心本级。其中,行政机关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编制人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2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编制0人。实有人数56人,其中:在职人数12人,包括行政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1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33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541.38万元,比上年减少2917.52万元,下降53.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6.38万元;其他收入15.0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541.38万元,比上年减少2917.52万元,下降53.4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8.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4.5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1.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万元;项目支出2,322.5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322.50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462.43万元;外交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5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63.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24%;商品和服务支出1949.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1%;资本性支出125.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26.38万元,较上年增加110.48万元,增长4.57%;具体情况是:农林水事务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教育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47.4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6.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94%;卫生健康支出20.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82%;住房保障支出34.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462.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6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区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38.09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38.09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1.大楼运转费(含综合接待费、公共机构节能30万、扶贫款24万)项目:
1)项目概述:优化机关大楼办公区域管理,营造良好办公环境,保障机关大楼的正常运转。
2)实施主体: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3)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1,822.42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办公配套设施维护次数≥6次、办公配套设施管理次数≥27次、办公配套设备维护次数≥200次。
质量指标:办公配套设施维护完好率≥90%、办公配套设施管理维护达标率≥90%。
时效指标:机关大楼运维覆盖时间12月。
成本指标:机关大楼运维成本≤1822.4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党政机关大楼正常运转 “有效保障”
满意度指标:机关人员满意度≥95%。
2.机关管理事务公用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弥补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及委托业务等支出。
2)实施主体: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3)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24.05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开展节能培训活动≥1次;购置办公电脑≥3台;采购打印机≥3台。
质量指标:节能培训活动开展完成率100%;办公设备购置到位率100%。
时效指标:节能培训开展时间1年/次。
成本指标: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电话补贴≤7.13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有效促进”。
满意度指标:机关单位人员满意度≥95%。
3.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运行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区级领导和机关内各单位的重大应急调研用车服务工作,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2)实施主体: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3)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476.03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司乘人员培训次数≥1次;车辆维修次数≥120次;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数≤4台。
质量指标:安全行车质量保障率100%;司乘人员培训合格率≥90%。
时效指标:出车保障任务准时率100%。
成本指标:经费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机关内各单位公务用车的服务水平“效果显著”。
满意度指标:用车人员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31.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3.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115万元,减少3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维护次数减少。
4.公务用车购置费106.49万元,比上年增加106.49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今年新购置4辆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六)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十九)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二十)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
(二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