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 微博
  • 繁体字
  • 索引号: e768971-0205-2023-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百花洲街道 生成日期: 2023-06-28 14:5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分享到:
    南昌“人才10条”政策解答
    • 浏览量:
    • 【字体:     

    一、南昌“人才10条”享受对象

    1.2020年6月16日(含)以后,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历届毕业生;

    2.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

    二、南昌“人才10条”政策中可以申领哪些补贴?

    1.落户奖励。2020年6月16日(含)以后,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下同),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2. 生活补贴。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3. 创业扶持。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业。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除按前款条件和标准可申请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数量较多的,执行最高200万元贷款额度;大学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创办的优质创业项目,贷款额度100万元以内的,可免除反担保。

    4. 购房补贴。支持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安居乐业。在昌工作的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研发机构人才以及我市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限制,均可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 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

       三、在昌就业的人员享受生活补贴对社保有什么具体要求?

    1.南昌户籍,社保缴纳满一个月,并确认社保缴纳已到账即可申请;

    2.不是南昌户籍,社保缴纳满6个月,并确认社保缴纳已到账即可申请;

       

    四、申请南昌“人才10条”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

    1.登入南昌“港、网、窗”一体化平台申报;

    2.搜索微信小程序进入“南昌城市大脑”申报;

    3.支付宝搜索“南昌城市大脑”申报;

    五、南昌“人才10条”申请流程?

    社保卡开通金融功能并且注册南昌城市大脑(i南昌)账号并实名认证,点击主页“优惠政策直达”直接申请对应补贴,申请通过并点击信息确认无误,补贴会自动发放至社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上。

    六、申领成功后,多久到账?

       来昌就业创业人才申请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只需进行身份认证,不再需要提交任何证明材料,政策兑现全过程由系统智能审核自动发放,实现“秒批秒办”。

    七、大学期间有过暑期工经历,公司缴纳过社保还能享受南昌  “人才10条政策吗?

        大学就读期间缴纳的社保不算。若符合政策条件,同样可以享受“人才  10条”。

    八、因读书把户口迁出南昌,现在又迁回是否能够享受?

       2020年6月16日之前迁出,再次迁回时间在2020年6月16日(含) 以后可享受补贴。

    手机扫码浏览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南昌东湖网站    电话:0791-86221407

    赣ICP备05005744号-2    网站标识码:3601020001    赣公网安备3601020200009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