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768971-0205-2024-000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百花洲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4-07-09 10:06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54号)、《南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二、起草背景
2023年3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7月1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54号)。2023年12月2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3〕122 号,以下简称《市清单》)。根据通知要求,及时调整本地行政许可清单。为此,东湖区参照《市清单》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在《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修订形成《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起草了《关于公布〈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审议稿)》(以下简称《清单》)。
三、起草过程
《清单》由区政数局起草,共征求了24个区直部门及9个镇(街道管理处)的意见,并通过区政府官网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经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4月26日印发施行。
四、主要内容
《清单》共有248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24个区直部门及9个镇(街道管理处),包含区、镇(街道管理处)二个层级实施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全省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明晰”的要求,明确了每个事项的区级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其中:事项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与《省清单》保持统一,区级主管部门、实施机关按照对口原则征求意见后确定。
五、涉及范围
各镇(街道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有250项行政许可事项,《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有248项行政许可事项,本次修订新增行政许可事项6项,删除行政许可事项8项,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或实施机关名称1项。
七、后续工作考虑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