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xqyfwj--2023-036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中小企业服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11 15:43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南昌市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指导全区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协调组织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组织拟订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 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三)负责管理区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领域的专项资金和相关专项基金;负责组织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省、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和专项基金。
(四)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帮助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协调解决劳动用工需求。
(五)协调联系东湖辖区内的行业协会、相关部门及其他机 构,带动各类社会资源共同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协调、推动创业创新工作,研究制定创业创新政策、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创业企业扶持、培育工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培育服务体系。
(六)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七)负责引导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担保力度,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建议,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问题。
(八)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加强技术进步、信息化应用、人才培育、经营管理等工作;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工作;支持中小企业朝“专精特新”发展。
(九)负责协调推动维护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协调我区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事项和法 律纠纷,维护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十)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监测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监测统计,分析研判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态势,相应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指导、督促和考核各相关单位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的关系。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对各类产业行业进行管理,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参与配合。
2.与区工商联的关系。区中小企业服务局与区工商联建立协 调联系机制,区工商联负责民营及中小企业投诉受理和维权工作, 区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协调推动维护民营及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工作,配合区工商联做好联系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工作。
办公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电话:0791-87838004
邮编:3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