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9477-2423-5975-9895-528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1-12 15:2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湖区统计局成立于1988年,负责全区统计工作,组织全区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向市统计局、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2010年定编6人,设有办公室、宣教法规股、社会经济统计股3个职能科室(2020年机构改革后仅设综合股、业务股两个股室)。2004年2月,洪府厅发(2004)11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在地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在现有机构编制的基础上,增设成立区经济调查队(2020年机构改革后更名区经济普查中心),全市新增统计员事业编制23个。我区新增统计员编制23名,其中11名配置在区经济调查队(区经济普查中心),其余人员配置在区属街办从事专职统计职能工作。各股室及派驻街办(管理处)工作的专职统计员均配有电脑,依托政务网平台,实现了数据上报的网络化和网内资源的综合利用。
一、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全区性的统计改革方案、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本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参与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负责管理区经济调查队的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协调做好上级统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的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初审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各镇(街办、管理处)、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
十一、负责推进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15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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