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2342-7998-1294-8859-074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1-12 09:2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湖区财政局是东湖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财政收支、实施财政监督的职能部门。正科级建制。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定全区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实施办法和有关制度,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二)参与全区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全区财政发展战略,拟订全区中长期财政规划。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任务。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罚没物资及罚没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统一管理区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参与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论证和方案设计等技术性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概、预算、决(结)算的评价审查工作;参与财政性投融资项目招投标、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强化会计监督,健全会计约束机制。
(十三)负责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四)负责与国税、地税部门的工作联系,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北楼8层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791—87838888
传真:0791-8783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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